

1.《詩.國風》之一◇人認為《周南》所收大抵為今陜西﹑河南﹑湖北之交的民歌,頌揚周德化及南方『以后被作為詩教的典范。
2.代稱周公。因成周以南之地為周公旦的采邑,故稱。
3.地名。指成周(今河南洛陽)以南。《韓非子.說林下》"周南之戰,公孫喜死焉。"一說即洛陽。參閱《史記.太史公自序》裴髎集解引徐廣注。
4.《史記.太史公自序》"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后因以"周南"為滯留某地而毫無建樹之典。
1.指開會記錄發言或個人隨事記錄備忘的本子。
1.為了具體而真實地報道某一現實問題或歷史事件﹐以現場實拍材料為主要依據﹐參以歷史圖片和表解等而制成的影片。
1.古代兒童佩用的一種迷信物。舊時恐小孩夭折﹐故寄名于神或僧道為弟子﹐并佩戴僧道所畫的符箓﹐以辟邪祛祟﹐卻病延年。
1.謂記憶猶新﹐如在目前。
1.編年記事。
2.記得年月。
同‘紀念 ’。
1.記憶清楚。
2.記錄清楚。
1.指唐善歌者張紅紅隔屏以小豆記樂曲節拍之事。常用作詠吟善歌者的典故。
1.唐大歷中﹐歌者張紅紅與其父丐食于路﹐將軍韋青聞其歌喉﹐納為姬。嘗有樂工撰新聲未進﹐先印可于青。青潛令紅紅聽于屏后﹐以小豆數合記其拍。樂工歌罷﹐青入問﹐云﹕"已得矣。"青出云﹕"有女弟子曾歌此﹐非新曲也。"即令隔屏風歌之﹐一聲不失。樂工大驚異。尋達上聽﹐召入宮﹐宮中號曰"記曲娘子"。青卒﹐紅紅奏曰﹕"妾本風塵丐者﹐致身入內﹐不忍忘其恩。"因一慟而絕。見唐段安節《樂府雜錄.歌部》。
記住(教訓、囑咐等)。
1.指為《禮經》作記的人。
1.指可做證明的物件。
1.記志省識。
2.回憶﹔記心。
1.記下﹔記住﹔記得。
2.指記憶。
3.加標記。
4.指簿記。
1.指職掌章表書牘的吏員。
1.記錄史事的冊籍。今稱隨事記錄備忘的筆記。
1.傳說能幫助記憶的珠子。
1.官名。東漢置﹐掌章表書記文檄◇世因之﹐或稱記室督﹑記室參軍等。
2.秘書的代稱。
1.指傳記及諸家之書。
1.整理記錄。
1.記其所說。
2.記誦講說。
1.謂寄托哀思。
1.記帳和算帳。
1.記述所聞。
2.記事與見聞。
1.謂記誦詩書以待問或資談助。
2.通書信問候。
3.記掛問訊。
1.指為應付他人之問難而預為之記誦之學。謂無真知之學。
1.記掛想念。
1.方言。猶此刻。
1.記在心里﹔放在心上。
2.記性﹔記憶力。
1.相傳項羽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羽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見《史記.項羽本紀》◇遂以"記姓名"為不必多讀書之典。
1.見"記敘"。
1.記錄言論。
1.記識驗證。
2.指記識驗證之物。
1.猶寄意。
1.記于胸中。
1.印章。
2.印記﹐印痕。
1.指題名以記游蹤。
1.見"記掛"。
1.紀元﹐紀年的開始。
1.標志日月。
1.亦作"記賬"。
2.登記賬冊。
3.指暫記一筆賬﹐貨款后付。
1.見"記帳"。
1.記得真切。
1.猶紀念。
1.猶留念。
1.念珠。
1.記錄史實。周代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代以后﹐起居注官侍天子左右記錄言行。
2.起居注﹔編年實錄。
3.記述﹑注釋。
4.掛懷﹐關注。
1.隨侍天子左右記錄天子言行的官﹐即起居注官。清代由翰林﹑詹事等日講官兼任。
1.猶記得﹔記住。
1.宋代的官場文書用語。謂記錄并向上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