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太陽。
1.謂發散陽氣,以生萬物。
2.宣泄滯氣。
1.普遍沾溉。
2.普遍和協。
1.發抒情感。
1.下詔召請。
1.見"宣曲宮"。
1.漢宮名。亦省稱"宣曲"。
1.皇帝下旨索取某物。
2.猶宣召。
1.敦促勸勉。
2.指皇帝賜酒勸飲。
1.寬舒而松弛。
1.宣布赦書。
1.遍察;巡視。
1.漢平帝元始元年謚孔子為褒成宣公。此后歷代王朝皆尊孔子為圣人,詩文中多稱為"宣圣"。
1.宣撫使的省稱。唐玄宗時始置。派朝臣巡視災害地區,亦稱宣慰安撫使。
2.宮中專司宣召的內監。
1.顯示;展示。
2.宣布;公布。
3.宣揚。
4.曉諭;揭明。
1.同"宣示"。
2.視,通"示"。
1.古代宮殿名。殷代宮名。
2.古代宮殿名。指漢代未央宮中之宣室殿。
3.泛指帝王所居的正室。
1.宣布和授予。
2.指用皇帝制書的形式委命官職。
3.傳授。
1.誦讀祝禱文。
1.表述;描敘。
2.猶宣講。
1.猶宣講。
1.皇帝下旨,向有司索取錢財用物。
2.猶索取。
3.猶宣喚。
1.宋制,凡擬草除授宰執及重要事項的制詔,由天子當晩宣召當直翰林學士官面諭,歸院后,令內侍鎖學士院,禁人出入。天明前呈送皇帝,俟當日晨交中書授舍人宣讀后,方可開院∠稱"宣鎖"。見《宋史.職官志二》。
1.做道場用的誦經臺。
1.抒發陶寫。
1.宣示傳達。
2.北方方言。猶膨脹。
1.又稱宣札。宋代頒給軍校的委任狀,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補官職。
1.明白通達。
2.謂廣泛傳播。
3.疏通;暢通。
即溥儀”(591頁)。
1.晩唐樞密使自禁中受詔,出付中書省,稱為"宣"。至五代后唐時,不由中書省,直接發至樞密院者亦稱為"宣",小事則發"頭子",又稱"宣頭"。見宋沈括《夢溪筆談.故事一》。南唐李中《碧云集》中有《己未歲冬捧宣頭離下蔡》﹑《捧宣頭許歸侍養》等詩題。
1.宣讀,當眾朗讀。
1.云南省宣威縣出產的火腿。也叫宣威腿或云腿。
1.宣揚威力。
1.宣慰使的省稱。
1.即宣慰司。亦借稱宣慰使。
1.謂大臣代表皇帝視察某一地區,宣揚政令,安撫百姓。
1.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平淄青節度留后李師道,分其地為三鎮,以楊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此是臨時性差遣,不為常制,見《舊唐書.楊于陵傳》。元代為宣慰使司長官。至明清時不設于內地,而專設于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為土司世襲之官。參見"宣慰司"。
1.元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明清時不設于內地,而獨存于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瞿蛻園《歷代職官簡釋》。
1.帝王后妃向臣下發問。
2.猶安慰。
1.威武。
2.城門名。北京舊城有九門,其南之西門,元稱順承,明正統四年改為宣武,俗又稱順治門。參閱《清一統志.京師一》。
1.宣賜。指皇帝賞賜。
1.向下級宣布詔令。
1.宣揚協和。
1.抒寫。
1.亦作"宣泄"。
2.泄露;泄漏。
3.猶言舒散。
4.排放,泄出。
1.即宣榭。
1.古代建筑于土臺上的廳堂,為講武臨觀之所。
1.普遍施行。
2.傳布;流布。
3.宣布和施行王命。
1.全面安排。
1.形容眾音齊奏,聲響很大。
1.巡撫各地,宣揚德教。語出《詩.大雅.江漢》"王命召虎,來旬來宣。"毛傳"旬,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