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沼澤。
1.游蕩。
1.演戲者的職業道德。
1.詼諧;開玩笑。
2.調戲。謂以輕佻言行狎弄人。
1.戲侮褻瀆。
即魔術”。中國的傳統戲法叫古彩戲法”。
1.演員化妝的房間。猶今言后臺。
1.謂戲弄新娘。猶今之鬧新房。
1.劇場的舊稱。
1.見"戲鴻堂帖"。
1.明董其昌所刻叢帖名。取南朝梁袁昂《古今書評》"鐘繇書意氣密麗,若飛鴻戲海,舞鶴游天"語義。摹刻平生所見晉唐以來法書,共十六卷。初為木刻,后毀于火,重摹刻石。故所傳拓本有兩種。亦省稱"戲鴻"。
1.猶戲言。
1.幻術;虛幻。
1.伏羲的別稱。戲,通"羲"。
1.有旗的戟。
1.謂擺酒演戲。
1.賭具和游戲用具的統稱。
2.演戲的道具。
由演員扮演角色,為觀眾表演故事情節的藝術。是以文學、導演、表演、音樂、美術等多種成分的綜合,按作品類型可分為悲劇、喜劇、正劇等,按題材可分為歷史劇、現代劇等。在中國,戲劇是戲曲、話劇、歌劇等的總稱,也常專指話劇。在西方,戲劇(英文drama)即指話劇。
塑造角色外部形象的藝術手段之一。用以體現角色的身份、年齡、性格、民族和職業特點,并顯示劇中特定的時代、生活習俗和規定情境等。在中國戲曲中習稱行頭”。
1.謂離奇﹐不平常。
1.指專門陪主人尋歡作樂的人。
1.原謂春秋末楚國老萊子穿五色斑斕之衣,扮小兒之狀以娛雙親◇作為孝養父母之典。
1.娛樂。
1.表演雜技戲曲的樓臺。
1.漫不經心的言論。
2.佛教語。謂非理﹑無義的言論。
1.馳馬取樂。
2.戲馬臺的省稱。
1.古跡名。在江蘇省銅山縣南。即項羽涼馬臺。晉義熙中,劉裕曾大會賓客賦詩于此。
2.古跡名。在河北臨漳縣西。又名閱馬臺◇趙石虎所筑。虎從臺上施放響箭,作為軍騎出入的信號。見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濁漳水》。
3.古跡名。在江蘇省江都縣。臺下有路,名玉鉤斜,是隋代埋葬宮女的地方。見《嘉慶一統志.揚州府二》。
1.戲曲演出的節目。
1.方言。稱組織戲班的人,即班主。
1.亦作"戲嫚"。
2.輕慢,不莊重。
1.喜歡看戲或唱戲而入迷的人。
1.假面具。
1.猶戲筆。
1.戲劇演出的節目;戲劇的名稱。
1.嘲弄輕侮。
捉弄;開玩笑這樣戲弄人可不好|不要再戲弄了。
1.謂用游戲的筆法﹑詼諧的詞語批寫公文。
1.對戲劇文學創作或戲劇表演進行評論的文章。
1.見"戲五禽"。
中國傳統戲劇形式。是包含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武術以及人物扮演等因素的綜合藝術。以唱做念打為表現手段。劇中人物由生、旦、凈、丑等腳色行當扮演,各腳色行當各有不同的表演程式。音樂體式有聯曲體和板腔體,或兼用兩者。淵源于秦漢的百戲。宋元南戲和元雜劇是最早的成熟的戲曲形式。明代有昆腔、弋陽腔、余姚腔、海鹽腔四大聲腔,清代各地方戲曲劇種廣泛產生。據1985年統計,各民族、各地區的戲曲劇種共三百三十五種。
1.戲弄侮辱。
1.嬉笑輕侮的表情。
1.謂相戲誤傷而致死。唐代法律規定戲殺罪輕于斗殺,明清皆以斗殺論,至光緒末年又減輕論處。
1.即戲衣。
1.游戲消遣。
1.即戲法。
1.玩耍。
2.捉弄輕侮。
1.在水上嬉戲。
1.開玩笑。
1.舞臺,供演出用的臺。
1.方言。電視機的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