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嵌在墻壁間的穿衣鏡。
1.整訓軍隊,激勵士卒。
1.治亂,平息叛亂。
1.端正美好。
1.猶嚴謹。
1.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形容時間長久。
1.謂出師征伐。旆,旗幟。
1.謂駕車。
1.指面額大的鈔票。
①有秩序,有條理,不凌亂隊伍很整齊|整齊劃一|邁著整齊的步伐。②整治,使有秩序、有條理整齊步調。③端正;漂亮石秀看那和尚時,端的整齊。④大小、長短、好壞等相差不多出苗整齊|我們單位的人員業務水平比較整齊。
形式美法則之一。主要表現于對等、對稱、均衡、反覆等因素中,它們構成事物之間、形式因素之間的相似性、整一性,給人以整齊、勻稱、穩定、莊重的審美感受。
1.整理修治。
1.有條理的樣子。
1.指打擊別人。
1.整天。
1.指整肅儀容。
2.指女子出嫁前修飾顏容。
3.指對面部有生理缺陷的人,施以手術,使之美觀。
1.整齊豐富。
1.整齊陳列。
1.謂身體端正,穿戴整齊。
1.逢十的生日。如十歲﹑二十歲等。
1.猶整旅。
1.整修,收拾。
見有理式”(98頁)。
1.治事。
1.整飭;修飾。
1.整理收拾。
自然數(正整數)與它們的相反數(即負整數)以及零的統稱。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稱為整數集,通常記作z。
1.整治刷新。
1.整頓。
1.整頓。
2.嚴肅;端莊。
3.懲治。
1.整夜。
1.完整的或成系統的一套。
1.指整個集體或整個事物的全部。
整體指若干對象(或單個客體的若干成分)按照一定的結構形式構成的有機統一體;部分指相對于這種整體來說的個別對象。整體由相互聯系著的各個部分構成。整體一旦形成,就揚棄了部分的質,產生部分所沒有的新質。整體分解為部分之后就否定了整體的質。部分是整體的一環,它依賴于整體,不能脫離整體而存在。整體中的每個部分的變化,都可能引起由量到質的變化。整體與部分的劃分是相對的。一事物可以作為整體去包容部分,又可以作為部分從屬于更高層次的整體。
1.全天,從早到晩。
1.完整。
1.整齊而華麗。
1.整治。
1.謂整頓休息。
1.《左傳.成公十六年》"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問晉國之勇,臣對曰'好以眾整。'曰'又何如?'臣對曰'好以暇。'"后因以"整暇"形容既嚴謹而又從容不迫。
1.整潔。
1.見"整潔"。
1.正心,端正思想。
1.通過外科手術使人體上先天的缺陷或后天的畸形恢復正常外形或生理機能。
1.謂一面整頓,一面休息。
1.修理。
1.端莊俊秀。
1.挑選。
1.整治教訓。
2.整頓和訓練。
1.嚴正。
1.謂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