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稱專利”。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專用權與獨占權。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于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1.描畫。
畫人像傳神寫照。引申為真實的刻畫、描寫長城,是中華民族偉大精神的寫照。
①畫人的面容、肖像寫真自古難,神藝有深造。也指所畫的肖像不忍重看舊寫真。②對事物如實描繪、逼真表現。
1.用照相方法所制的印刷版。如銅版。
1.照相機。
1.照相機。
1.攝影師。
1.畫像。
2.指描繪實在景物的圖畫。
1.畫像。
1.指訂契約。
1.抒發情志。
1.傾瀉流注。
1.謂依樣仿造建筑。
1.描摹形狀。
2.撰寫訴狀。
1.傾注,倒進去。
1.書寫文字,題字。
2.明代職司抄寫的低級官員。
1.舊稱辦公室為寫字間。
2.書房。
1.辦公﹑寫字等用的桌子,一般有幾個抽屜,有的還有一個小柜子。
1.猶寫成。指作詩文﹑繪畫等。
2.書法和文章。
3.寫文章;創作。
1.燭淚。
1.見"泄泄沓沓"。
1.泄漏底細。
1.輕慢,褻瀆。泄,通"媟"。
1.發泄內心的憤恨。
1.發泄內心的憤恨。
1.凋謝。引申為衰落。
2.熔化。
1.消失。
1.消除﹔消失。
1.消除災難。
1.銷魂凝神。
1.削弱。
1.回繳傳票或拘票。
2.注銷票證。
1.猶銷差。舊時官府逮人﹐發給差役差簽一支﹐完成任務時繳簽回報。
1.消遣﹐打發排遣。
1.消磨時日。
1.融化。
1.見"銷閒"。
1.熔化。
2.謂日趨喪失。
1.見"銷聏"。
1.衰弱。
1.消散。
1.猶消盡。
1.隱匿聲名﹔隱姓埋名。
2.默不作聲。
1.猶言銷聲匿跡。
1.猶言銷聲匿跡。
1.見"銷聲匿跡"。
1.見"銷聲避影"。
耗損剝蝕棄擲已久,盡銷蝕矣。
1.消解﹔消散。
2.消溶。
1.賣出(貨物)。
2.喻出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