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牢固地附麗。
1.各種草。
2.指野草。
1.見"雜廁"。
1.猶雜廁﹐錯雜置立。
1.零雜差使。
2.古代徭役之一。
1.亦作"雜鈔"。
2.按預定宗旨從各種書籍選取所需文字材料。
3.古時亦指圖書分類中的一個子目﹐此類圖書均系按預定宗旨從各種書籍選取所需文字材料纂輯而成。如《經史百家雜鈔》。
1.見"雜抄"。
1.錯雜陳列或呈現。
1.指非正經的職業。
1.封建時代非正途出身的官員。
1.混雜而居﹔共處。
1.古代史籍紀傳之一種。因名目眾多﹐且時雜虛妄之說﹐故別為一類﹐以區別于正史之紀傳。
2.紀傳體正史中列傳的一小類。如《新五代史》卷三十九至卷五十七均為雜傳。
1.謂多種管樂合奏。
1.錯雜編排。
1.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事物湊合在一起。
1.即雜耍。
1.見"雜錯"。
1.亦作"雜厝"。
2.間雜﹔混雜。
3.指間雜﹑錯雜之物。
4.多而雜。
5.交錯配合。
也作雜fe57!薄7自櫻輝勇一岢±鍶松雜沓|兩軍人馬雜fe57!
1.古代諸侯和大夫便服上的帶子。
1.零星事務。
2.古代戲曲中扮演配角的一種行當。
1.古時賦稅制度﹐常規戶調外之加征﹐謂之"雜調"。
2.謂非按常規選調。
1.共同審定。
1.不合正道。
2.相反。
1.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1.見"雜泛"。
1.見"雜泛差役"。
1.元明時指各種不定的零碎的徭役﹑差使﹐如斫柴﹑修倉﹑運料﹑接遞等等。
1.主要肥料之外的肥料。
1.正項開支以外的零碎費用。
2.學校為雜項開支而向學生收的費用。
1.古代所規定的各色服制。
1.舊時田賦以外的各種附加賦稅。
1.指禾稈。
1.零星的感想。
2.指寫零星感想的一種文體。
1.指古詩中的歌或行。《文選》有雜歌一目。
2.苗族指山歌。
1.古代樂府采自民間的歌謠。宋郭茂倩《樂府詩集》輯有《雜歌謠辭》七卷。分歌辭四卷﹐謠辭三卷。其中歌是入樂的。謠雖未入樂﹐但性質和樂府民歌相似。
1.謂屯田之兵與居民雜居。
1.做雜務的人﹔勤雜工人。
1.比喻雜而不精。
1.集合﹔聚集。
1.用雜糧制成的面粉。
由一個顯性基因的配子和一個隱性基因的配子結合成的合子發育而成的個體。基因型不能穩定地遺傳,自交后代會出現性狀分離。
1.幾種食品攙雜在一起。
1.胡人的泛稱。
1.北魏至唐代戶口的一種。其身分低于普通百姓﹐高于奴婢。
同一原子中能量相近的不同原子軌道,在成鍵過程中可重新組合成能量相同的一組新軌道的過程。該新軌道稱雜化軌道”。如在形成甲烷分子的過程中,碳原子最外層的一個2s電子和三個2p電子重新組合成四個能量相同的sp3雜化軌道。
見雜化”。
1.指胡亂編造的佳人才子的故事。
分子中除含有碳原子外還含有其他元素的一類有機化合物。如呋喃(c4h4o)、吡啶(c5h5n)等。
1.謂各種人或物混集于一處。
1.用幾種菜合燒而成的湯。比喻混雜不清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