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血糊淋剌"。
1.闡明義理的事例。
2.著書的主旨和體例。
1.舊時施舍貧民的糧食。
1.忠義節(jié)烈。
2.重義輕生的人。
1.舊時為防荒年而設(shè)置的糧倉。
1.正道。
1.信守節(jié)義的伙伴。
1.猶義師。
1.為正義或公益事業(yè)籌款而出售物品,所售物品大都是捐獻的,售價每高于市價。
1.文辭的意義和脈絡(luò)。
1.舊謂尚義的門族。
2.舊時為表彰尚義之家而建立的牌坊。
1.東漢末天師道首領(lǐng)張魯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眾攻取漢中,在各地設(shè)義舍,置義米﹑義肉,過路者量腹取足。參見"義舍"。
2.晉武帝時規(guī)定邊遠的少數(shù)民族居民不課田,每戶交米三斛,再遠的交五斗,名為"義米"。見《晉書.食貨志》。
3.謂備荒救災(zāi)之米。亦稱"義倉米"。
1.賢人;篤義之民。
2.謂起義抗暴之民。
3.邪曲之人。
4.見"義士"。
5.舊稱某些被歧視為賤族的民戶。
1.正道;天命。
2.泛指本分。
1.混合墨。
1.合宜的謀猷;正義的謀畫。
1.非本生之母而拜認(rèn)為母者。
2.深明大義之母。戰(zhàn)國齊宣王時有人爭斗而死,有異母兄弟二人被訊問。兄弟二人爭相承認(rèn)。王使相問其母。母曰"殺其少者。"相問其故。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義,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事見漢劉向《列女傳.齊義繼母》。
1.猶義兒。
1.元代俗語。情夫。
1.鳥媒。用來引誘同類的鳥。
1.非己所生而撫養(yǎng)或收認(rèn)的女兒。
2.行義助人的女子。
1.售貨攤。
1.舊稱節(jié)義之婦。
1.為正義而戰(zhàn)的或起義的軍隊的旗幟。
2.借指義師。
1.猶義冢。
1.贖罪金。
1.古代民族名。西戎之一。也作"儀渠"。分布于岐山﹑涇水﹑漆水以北今甘肅慶陽及涇川一帶。春秋時勢力強大,自稱為王,有城郭。地近秦國,與秦時戰(zhàn)時和。周赧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70年)為秦所并,以其地置北地郡。見《逸周書.王會》﹑《史記.秦本紀(jì)》。
1.意義和旨趣。
1.三國吳時,襄陽紀(jì)南人李信純醉臥城外草中,適獵者縱火,火順風(fēng)且至。其愛犬曰"黑龍"者,于溪中濕身,周回灑李臥處,遂免大難;而犬以往返困乏致斃。李醒乃悟,為之慟哭。太守聞而憫之,具棺槨衣衾以葬◇紀(jì)南有義犬冢,高十余丈。事見晉干寶《搜神記》卷二十。
1.峨然,高大貌。
1.基于大義的謙讓。
1.言行符合正義或道德標(biāo)準(zhǔn)的人。
2.秦漢時加給西南一種少數(shù)民族的稱謂。
1.由于修身立德而自然具有的榮譽。
1.莊重的容色。
1.無償供給行旅食宿的邸舍。
1.舊謂立社以奉無主之魂者。
1.德義的名聲。
1.為正義而戰(zhàn)的軍隊。
1.恪守大義﹑篤行不茍的人。
2.指俠義之士。
3.舊指出錢贊助刻碑的人。
4.舊時官吏把其離任后來到其原轄地的士民,稱為"義士"。亦稱"義民"。
1.正義或公益之事。
1.私家集生徒命題考試。
1.斷手者所裝的假手。
1.疏解經(jīng)義的書。其名源于六朝佛家解釋佛典◇泛指補充和解釋舊注的疏證。如南朝梁皇侃的《論語義疏》﹑清郝懿行的《爾雅義疏》等。
1.舊時不收學(xué)費的私塾。
1.一種像鼠的小動物。
1.為古書作注而闡明其義。
1.為正義而死。
1.理所當(dāng)然的繼承者。
1.義理的精髓。
1.風(fēng)調(diào)雨順的年歲。
1.古代行禮儀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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