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僥幸免禍;僥幸避免。
1.謂奪回已失去的東西。多指奪回失地。
1.猶收系。
1.割取農作物。
1.(在田間或工地上干活的人)結束工作。
1.取得成功。
2.猶歸功。
1.負責收集購買某種或多種產品(物品)的商業部門。如糧食收購站﹑廢品收購站﹑文物收購站等。
1.收藏糧食。
2.收留撫養。
1.效果。
1.收取清點。過,以秤核數。
1.猶收科,收場。
1.收集;聚集。
1.拘捕彈劾。
1.猶殿后。謂走在隊伍的最后面。
1.謂花蕊凋零。喻早逝。
1.取回。
2.撤銷;取消。
1.收斂形跡。
2.停步。
1.招收聚集。
2.把零散的東西收攏在一起。
1.招集整頓;收復安撫。
2.收集。
1.關閉清點。
1.元代風俗,兄死由弟娶嫂,謂之收繼。
1.相傳射的山南有白鶴山,此鶴為仙人取箭『太尉蛛曾于此山采薪,拾得一箭。頃有人尋覓,弘還之,問何所欲‰知其為仙人,曰嘗患若耶溪載薪為難,愿得旦南風,暮北風◇果如愿。事見《后漢書.蛛傳》。李賢注引南朝宋孔靈符《會稽記》◇用為詠鶴之典。
1.曲牌名。屬北曲雙調。字數定格據《九宮大成譜》,用在雙調套曲內。明清傳奇用此曲時,往往略有變化。
1.收拘管教。
1.招納;接納。
1.謂嚴加控制。
1.消散不祥的云氣。
1.搜求良馬。喻尋求人材。
1.結局。
1.收養。
2.收系彈劾。
3.薦舉任用。
1.掘取。
1.行軍作戰時負責殿后的部隊。
1.受理勘查。
1.拘捕拷問。
2.準許入場考試。
1.收場;圓場。
1.謂傷口愈合。
2.把編織物的開口處結起來。
1.猶搜刮。用各種方法掠奪財物。
1.招納籠絡。
2.收聚;占有。
3.依附;依托。
1.周密考慮;深思。
1.加工過的皮革。
1.常用的唱腔或曲調。
1.肩挑叫賣熟肉的小販。
1.賣熟肉的店鋪。
1.熟睡。
1.熟悉的人。
十分熟悉親戚們常走動,彼此都也熟稔。
1.豐收。
1.諂諛逢迎。
1.周密地審察。
1.即消石灰。石灰與水反應生成的化合物,白色粉末。是建筑上常用的材料,又可以做殺菌劑﹑化工原料。
1.對某人認識得比較久,或對某種事物了解得比較透徹。
2.指相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