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須毛。《周禮.考工記.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戴震補注"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須鬣屬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周官下》"而,頰毛也;之,猶與也。作其鱗之而,謂起其鱗與頰毛也……然則之為語詞,非實義所在矣。"與戴說不同◇人詩文中多用以形容須毛狀的東西或指雕刻的鳥﹑獸﹑龍等的須毛耆鬣。
1.離別家鄉,違背世俗。
不是出于本心;跟本意相違背違心之論。
1.失信;不履行諾言。
1.違失次序。
1.謂遠離喧囂之地。
1.違抗拖延。
1.因語言不合而失和。
2.不合情理的話;不適當的話。
3.失信;食言。
1.指父母或尊長去世。
1.違背義理。
1.見"違異"。
1.猶違拗。
1.違背意志。
1.謂身體有病。
1.猶違豫。
1.帝王有病的諱稱。
1.遠離;離別。
1.指春秋吳王闔閭所筑之姑蘇臺,在姑蘇山上。一說夫差筑。
2.指工蜂為培育蜂王所筑的巢房。房形長大,房壁較厚,房口朝下。
1.南朝宋王弘,官至太保,其行止皆有法度,時稱"王太保家法"。
1.果名。
1.指朝廷的大政方針。
2.王的軀體。
1.西漢末王莽新朝把天下的田地稱作王田。《漢書.食貨志上》"﹝王莽﹞下令曰'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今更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后亦以泛稱須納田賦的耕地。
1.猶王法,刑法。
1.亦作"王鐵槍"。
2.五代王彥章的綽號。
1.見"王鐵槍"。
1.謂朝廷。
1.朝廷。
2.指我國西北少數民族君長設幕立朝的地方。
1.帝王世系。
詩人、小說家。山東諸城人。畢業于中國大學。曾參與組織文學研究會。建國后曾任山東省文化局局長、省文聯主席。著有長篇小說《山雨》、《春花》,詩集《橫吹集》、《童心》等。有《王統照文集》。
1.亦作"王途"。
2.猶王道,王政。
3.指天子殿陛。借喻仕途。
1.見"王涂"。
1.天子的土地。
唐代詩人、畫家。字摩詰,祖籍太原祁(今山西祁縣)人,家居蒲州(治今山西永濟西)。開元年間進士。官至給事中。中年后居住終南山藍田輞川,過著半官半隱生活。安史之亂后降為太子中允◇官至尚書右丞,世稱王右丞。是唐代山水田園詩派代表,與孟浩然齊名,并稱王孟”。詩作表現恬淡閑適情趣和佛教禪理,意境悠遠,并融繪畫于詩中,體現出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特點。《山居秋暝》、《竹里館》、《使至塞上》、《送元二使安西》等為其代表作。有《王右丞集》。
1.魚名。
1.天子之位。
2.王爵之位。
3.指春季。
1.北齊王昕與魏收的并稱。
2.唐王珪與魏征的并稱。
1.王者所居之屋。
2.山名。在山西省陽城﹑垣曲兩縣之間。山有三重,其狀如屋,故名。
3.相傳黃帝曾訪道于王屋山,故以泛指修道之山。
1.朝廷的公事。
1.周樂名。九夏之一,王出入時所奏。
1.天子出行時,宿處所設的防衛木障。
2.天子的馬廄。
1.東漢明帝時王喬,任葉縣令,有神術,故稱。見《后漢書·方術傳上·王喬》。詩文中每以"王縣令"稱之。
1.猶王法,國法。
1.諸侯王之相。
2.星座名。即王良。
1.歇后語。意謂一年不如一年。
1.六朝望族王氏﹑謝氏的并稱。《南史.侯景傳》"景請娶于王謝帝曰'王謝門高非偶,可于朱張以下訪之。'"后以"王謝"為高門世族的代稱。
2.指晉王坦之與謝安。
1.星名。
1.帝王的美德。
1.漢建安七子中之王粲﹑徐干﹑應玚﹑劉楨的并稱。
1.晉王裒與許孜的并稱。二人皆以孝行稱于世。
2.晉王羲之與許邁的并稱。
1.指清初被耿精忠﹑尚可喜兩王所屠之民的墳墓。
經濟學家〓北黃岡人。1938年與郭大力合譯出版馬克思《資本論》。建國后,任廈門大學校長、中科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員,全國人大代表。195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著作有《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經濟形態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