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周﹑隋﹑唐道觀名。原名通道觀,隋開皇二年改名為玄都觀。在陜西省長安縣南崇業坊。見宋宋敏求《長安志》◇廢。
2.泛指道觀。
1.舊時男妓寓所的俗稱。
1.宋時為悼念寇準而命名的竹。
1.共同,一道。
1.相視;互看。
2.互相照顧;互相照應。
1.彼此相看,變了臉色。多形容驚慌﹑驚詫的情狀。
1.相違逆。
1.彼此關連;互相牽涉。
2.互相關心。
1.互相規勸;互相勸勉。
1.相承;相沿。袞,用同"滾"。流動。
1.古官名。春秋戰國時,除楚國外,各國都設相,稱為相國﹑相邦或丞相,為百官之長。秦及漢初,其位尊于丞相◇為宰相的尊稱。
1.在今河南省開封市內。本名建國寺,北齊天保六年建。唐睿宗時改名相國寺。
1.指五代馮道居住的地方。故址在今河北省交河縣東北。
1.謂太陽過赤道內外各二十三度半。
2.互相超越。
3.互相往來。
1.相互殘殺。
1.舊指吉日。
1.相互諧調。
1.古歌名。
1.互相比較﹑衡量。
1.謂前后相隔。
1.彼此交情深厚。
1.等候。
1.兩相對待的;彼此之間的。
1.互相庇護。
1.見"相歡"。
1.亦作"相叫"。拱手報名,行相見禮。俗稱"唱喏"。
2.互相呼喚。
1.謂同樣美好。
1.相見;會面。
1.亦作"相溷"。亦作"相混"。
2.互相混同。
1.見"相渾"。
1.見"相渾"。
1.相互嘲諷。
1.互相擊刺;彼此攻打。
2.互相碰撞。
1.亦作"相幾"。察看機會。
2.照相機的省稱。
1.觀察時機,靈活辦事。
1.相繼,接連不斷。
1.勘察地基。
1.謂嫁娶。
2.相關聯,相牽涉。
3.互相干犯。
4.猶相繼。
5.趕上;達到。 6.指相遇。
1.各達頂點。
1.謂急于互相激勵勸勉。
1.彼此和睦。
1.見"相機"。
1.互相關系。
1.互相幫助﹑促成。
2.互相調濟。
副詞。表示前后相接,沒有中斷代表們在會上相繼發言|十幢居民樓相繼竣工。
1.管理家務。
1.亦作"相戞"。
2.相對峙。
1.見"相戛"。
1.宋代登進士第五甲的代稱。
1.互相憑借。
2.互相借用。
1.見"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