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地名。本秦都咸陽,漢高祖元年改名新城,后廢。武帝元鼎三年復置,改名渭城。東漢并入長安縣。治所在今陜西咸陽東北二十里。
2.樂府曲名。亦名《陽關》。
3.后來譜入樂府﹐便以詩中"渭城"名曲。
1.傳說夏禹以九牧之金鑄鼎,上鑄萬物,使民知何物為善,何物為惡。
2.即九鼎。傳說禹鑄九鼎,象征九州◇因以喻國家領土﹑政權。
3.西周晩期青銅器。宋代《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等書著錄,稱為"穆公鼎"。銘文二○五字,記述禹以武公的兵車百輛和徒御一千二百人隨周王作戰,俘獲鄂侯事。1942年陜西岐山又出一鼎,與宋代著錄相同,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
1.夏禹開鑿的水道。
1.《書.仲虺之誥》"表正萬邦,纘禹舊服。"孔傳"繼禹之功,統其故服。"服,王畿以外的疆土◇用以稱中國九州之地。
1.指夏禹治水的功績。
中國古代地理名著。《尚┦欏は氖欏分械囊黃。作者不詳。疑是戰國時代的著作。全書采用區域研究的方法,以山脈、河流為標志,將全國分為九個州,并對每州的疆域、山脈、河流、植被、土壤、物產、貢賦、少數民族、交通等自然、人文現象作了描述。是我國地理學中的經典著作,對中國地理學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1.亦作"禹跡"。
2.相傳夏禹治水,足跡遍于九州,后因稱中國的疆城為禹跡。語出《書.立政》"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孔傳"以升禹治水之舊跡。"
3.指夏禹治水的業績。
1.指夏禹治水的業績。
1.指夏禹與后稷。夏禹后稷受堯舜命整治山川,教民耕種,稱為賢臣。
1.麥門冬的別名。
1.麥門冬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五.麥門冬》。
1.即龍門。地名。在山西河津縣西北﹑陜西韓城縣東北。相傳為夏禹所鑿,故名。
2.即龍門。指科舉試場。
1.大禹治國的方略。
1.指夏禹及其子啟。
1.夏禹和商的始祖契。
1.禹王之飯食。比喻盛饌。
1.指《山海經》。舊說《山海經》為禹所撰,故名。
1.藥草名。澤瀉的別稱。
1.夏禹和商湯◇視為賢明君主的典范。
1.猶禹步。謂夏禹跛行。
1.指禹勤于治水,愛惜光陰之事。
1.即夏之《贖刑》。
1.《荀子.非十二子》"禹行而舜趨,是子張氏之賤儒也。"楊倞注"但宗圣人之威儀而已矣。"原謂僅模仿圣賢之外表而不注意內在的品德修養◇亦用以形容舉止循規蹈距。
1.相傳為夏禹的葬地。在今浙江省紹興之會稽山。
2.指會稽宛委山。相傳禹于此得黃帝之書而復藏之。
3.相傳為夏禹決漢水時的住處。在今陜西省旬陽縣東。
1.中藥名。又名禹糧石。為一種褐鐵礦礦石。性微寒,味甘澀,有澀腸﹑止血功能。相傳夏禹治水時棄其余糧于江中,化為此石,故名。見《太平御覽》卷九八八引《博物志》。
2.麥門冬的別名。參見"禹葭"。
3.蒼草的別名。
1.指中國。古代傳說禹平水土,劃分九州,指定名山﹑大川為各州疆界,后世因稱中國為禹域。
1.傳說中的北海神名。
1.禹刑。
1.語病。
1.話別。
1.談論冰。寓見識為時地所限意。語本《莊子.秋水》﹕"井蛙不可以語于海者﹐拘于虛也﹔夏蟲不可以語于冰者﹐篤于時也。"
1.話柄﹐談笑資料。
1.措辭的失當。
1.語句平淡﹐沒有令人震驚的地方。語出唐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勢聊短述》詩﹕"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
1.佛教禪宗謂說法不契合時機或對方的根機。
1.見"語重心長"。
1.謂談說平常的事物。
1.預言。
1.謂說話結結巴巴﹐呼吸急促﹐上氣不接下氣。形容情緒緊張。
1.謂出語驚人﹐非同尋常。語本唐皇甫湜《序》﹕"偏于逸歌長句﹐駿發踔厲﹐往往若穿天心﹐出月脅﹐意外驚人﹐語非尋常所能及﹐最為快也。"
用極簡短的語句對語詞的意義所作的說明。其對象是語詞,用來揭示該語詞表達哪個概念,如第二宇宙速度是每秒112千米的速度”。實質定義的對象則是概念,用來揭示該概念的內涵,如第二宇宙速度是擺脫地球引力而飛往星際空間所需要的速度”。
1.訴訟之辭。
2.文言虛字。
1.交談之間。
2.說話的層次。
1.即語法。
2.典故之一類。指詩文中引用的有出典的語詞。相對于"事典"而言。參見"事典"。
1.指朗讀或說話的高低輕重快慢等。表示一定的語氣和情感。
2.指言論的調子。
3.筆調。
1.猶句讀。
1.語言簡短﹐情意深長。
1.言語訛誤。
1.積聚糧食。
1.積聚。
1.聚集之藻草。《左傳.隱公三年》"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可薦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藻草之聚積者。杜預注"蕰藻,聚藻也。"楊伯峻注"蕰藻,藻草之聚積者。蘋﹑蘩﹑蕰藻為三種植物。"一說,蕰與藻皆為水草名。見洪亮吉《左傳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