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戲曲用語。元明雜劇和南戲的劇情提要。通常在結尾處用一聯或二聯對句,概括全劇主要關目,用末句寫出此劇的全名,而此句的末三字或四字多為此劇的簡稱。如馬致遠《漢宮秋》﹐其結尾對句是"沉黑江明妃青譫﹐破幽夢孤雁漢宮秋";又如王子一《誤入桃源》其結尾對句是"太白金星降臨凡世﹐紫霄玉女夙有塵緣﹐青衣童子報知仙境﹐劉晨阮肇誤入桃源"﹐這兩處對句的末句"破幽夢孤雁漢宮秋"﹑"劉晨阮肇誤入桃源"便是這兩個雜劇各自的全稱。而《漢宮秋》﹑《誤入桃源》便是其簡稱。在刊刻劇本時或把它放在劇前﹐或放在劇后。或稱"題目正名"﹐或省稱為"題目"或"正名"。
1.服喪時,系在腰間的散垂之麻。
1.謂把戰馬放散回山中。意謂戰事不興。太平天國時期,廣東﹑廣西一帶天地會隊伍自稱為馬,稱起事為起馬,稱解散為散馬。
1.《書.武成》"歸馬于華山之陽,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蔡沈集傳引《樂記》"武王勝商,渡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放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稱不興戰事為"散馬休牛"。
1.中醫學名詞。脈象之一。指脈搏浮散,稍按即無,常見于氣血耗散而致虛脫之癥,多屬悟。
1.彌漫四散;遍布。
2.零星,零碎。
3.無拘無束;任意隨便。
4.指注意力分散﹐不專心。
1.分散隱沒。
1.排遣煩悶。
1.散失凈盡。
1.普通老百姓。
2.離散之民。
3.閑散無事之民。
1.散雜的名稱。指各種事物的名稱。
1.原指因無用而享天年的樹木◇多喻天才之人或全真養性﹑不為世用之人。
1.猶縱目。
1.放牧。
1.古代無職守或封邑的男爵。詳"散侯"。
1.指思想﹑情感不專一。
1.散伙。
1.亦作"散畔"。
2.離散背叛。
1.南朝時發式,起于齊宮,行于民間。
1.見"散叛"。
1.分發。
1.指古書之殘存部分。
1.見"散樸"。
1.亦作"散齋"。
2.古禮于祭祀父母前七日不御不樂不吊,謂之"散齋"。齊,后多作"齋"。
3.謂齋戒期滿。
1.官名。秦漢設散騎(皇帝的騎從)和中常侍,三國魏時將其并為一官,稱"散騎常侍"。在皇帝左右規諫過失,以備顧問。晉以后,增加員額,稱員外散騎常侍,或通直散騎常侍,往往預聞要政。南北朝時屬集書省,隋代屬門下省,唐代分屬門下省和中書省,在門下省者稱左散騎常侍,在中書省者稱右散騎常侍。雖無實際職權,仍為尊貴之官,多用為將相大臣的兼職。宋代不常置,金元以后廢。參閱《宋書.百官志下》﹑《通典.職官三》﹑《續通典.職官三》。
1.一般的棋子。與"梟棋"相對。因以喻輔佐之人。
1.展開美麗的綢緞。比喻絢麗的云霞。語本南朝齊謝杋《晚登三山還望京邑》詩"余霞散成綺﹐澄江凈如練。"
1.指從某種原質中放散出來的氣體。
2.出氣,發泄怨憤之氣。
1.四散棄置;隨意棄置。
1.施舍錢財。
1.遣散。
1.謂排遣郁悶之情。
1.曲的一種體式。盛行于元明兩代⊥詩詞一樣,可用于抒情﹑寫景﹑敘事,無賓白科介,便于清唱,有別于劇曲。包括散套和小令兩種。有時也專指小令。
1.散失不全。
1.平庸無用的人。
2.不為世用的人;閑散自在的人。
1.亦作"散?"。
2.閑散。
1.不遵禮法﹑不自檢束的儒生。
2.平庸的儒者。
1.分散灑下。
2.指灑水。
1.謂無定向。
1.方言。猶言散散心。
1.形容稀疏的樣子。
1.逍遙自在。
1.比喻零散不集中或不團結,不一致。
1.散發財物以接濟別人。
1.形容不和諧的聲音。
1.指鴉片戰爭前廣州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以外的外國商人,即所謂"自由"商人,又稱"港腳"。
2.清代官府于壟斷行業特許商人中指定一二殷實商戶為首領,稱為總商,類似牙行行首,其余則稱散商。
1.謂禮射及習射。
2.指光線﹑聲音等由一點向四周發射﹑傳送。
1.見"散生日"。
1.猶言小生日。指歲數不是整數的生日。
1.布施以求病愈的齋事。
1.流散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