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紅葉題詩傳情的故事。歷來記載頗多﹐如(1)唐宣宗時中書舍人盧渥,"偶臨御溝,見一紅葉",葉上題詩云"水流何太急,深宮盡日閑。殷勤謝紅葉,好去到人間。"事見唐范攄《云溪友議》卷十。盧渥,魯迅《唐宋傳奇集.稗邊小綴》作韓渥。(2)唐玄宗時顧況于"苑中,坐流水上,得大梧葉",上有題詩云"一入深宮里,年年不見春。聊題一片葉,寄與有情人。"況亦于葉上題詩與之反復唱和。事見唐孟棨《本事詩.情感》。(3)唐德宗時進士賈全虛于御溝見一花流至,旁連數葉﹐上有王才人養女鳳兒題詩,"筆跡纖麗,言詞幽怨",詩云"一入深宮里,無由得見春。題詩花葉上,寄與接流人。"全虛見詩﹐為之流淚。德宗聞此事,因以鳳兒賜全虛。事見宋王铚《補侍兒小名錄.鳳兒》。
2.(4)唐僖宗時儒士于佑與宮人韓氏紅葉唱酬,后遂結為夫婦。事見宋劉斧《青瑣高議》卷五載張實《流紅記》。(5)唐僖宗時進士李茵嘗游苑中,于御溝得宮娥云方子紅葉題詩◇茵與宮娥同行詣蜀,被內官田大夫拆散,"宮娥與李情愛至深,至前驛,自縊而死。"事見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九◇以"題紅葉"為吟詠情思﹑閨怨或良緣巧合之典。
豐富充足過著~的日子。
1.擁有大量資財的家族;富家。
1.宮名。
1.蝗類的總名。一說,蝗子。
1.寫詩用的筆。
1.征收財物。
1.給予。特指天賦的權利。
1.稟賦。自然具有的資質。
1.亦作"賦材"。
2.天賦,才能。
1.見"賦才"。
1.著色。
1.凡摘取古人成句為詩題,題首多冠以"賦得"二字。如南朝梁元帝有《賦得蘭澤多芳草》一詩。科舉時代的試帖詩,因試題多取成句,故題前均有"賦得"二字。亦應用于應制之作及詩人集會分題◇遂將"賦得"視為一種詩體。即景賦詩者也往往以"賦得"為題。
1.賦稅。調為古代稅收的一種。
1.賦稅的數額。
1.天賦;資質。
1.漢賈誼《鵩鳥賦》序"誼為長沙王傅。三年,有鵩鳥飛入誼舍,止于坐隅。鵩似鸮,不祥鳥也。誼既以謫居長沙,長沙卑濕,誼自傷悼,以為壽不得長,乃為賦以自廣。"后遂用"賦鵩"指仕途失意。
1.指漢代賈誼。泛指仕途失意之人。
1.辭賦和歌曲。
2.泛指詩歌。
1.分配發給。
1.賦稅。
1.《論語.公冶長》"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后因以"賦歸"表示告歸,辭官歸里。
1.見"賦歸去"。
1.晉陶潛為彭澤令,不愿"為五斗米折腰",辭官歸隱,并賦《歸去來兮》"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后因以"賦歸去"為辭官歸隱之典。
1.見"賦歸去"。
1.見"賦歸"。
1.分配徭役。
1.交納稅金。
1.辭賦家。
1.賦稅。
1.謂征收商業稅。
①田賦,稅收薄賦斂|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②征收捐稅鄴三老、廷掾常歲賦斂百姓。
1.賦稅與祿賞。
2.給予俸祿。
1.辭賦和議論文。
1.謂布散其秘藏之物。賦,通"敷"。
1.賦稅錢。
1.辭賦和銘文。
1.給以生命。
2.指命運。
1.謂普遍采納。賦,通"敷"。
2.指繳納的田賦。
1.稅錢。
1.天性。
1.征收與賞賜。
1.賦予生命。謂使牲畜交配繁殖。
2.賦予的生命。
1.善于辭賦的名聲。
1.吟詩;寫詩。
1.謂布散飲食。賦,通"敷"。
1.分配勞作之事。
1.賦和頌。兩種文體。
2.吟賦作頌。
1.征收田賦。
2.指田賦。
1.按人丁計算的賦稅。
1.晉代孫綽作《遂初賦》,反映作者樂于隱居生活,后因以"賦《遂初》"借指辭官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