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考查。
兩數之和與第三數相乘,可先將各加數同第三數相乘再將乘積相加,所得結果相同的運算定律。一般地,在某個集中若有加法和乘法兩種代數運算,使集中任意三個元素a、b、c,滿足(a+b)c=ac+bc,c(a+b)=ca+cb時,就稱這兩個運算滿足乘法對加法的分配律。
1.分群;分組。
1.分成派別,招引同類。
1.披散;分散。
2.國畫的一種技法。
(~兒)根據工作需要,把較大的地區或范圍劃分成若干小的區域或范圍~包干。
1.劃出范圍,負責完成任務。
1.分離,拋舍。
1.分財物救助窮困的人。
將較高頻率變為其整數分之一低頻率的方法。早期采用混頻法,后又采用張弛振蕩與被分頻率同步法,還可用鎖相法。在高頻技術中,可用隧道二極管分頻。常用二進制觸發器分頻法,利用反饋可實現任意分數的分頻。分頻所得信號可保留原信號的穩定度。
1.分離;分開。
1.辯白;訴說。
2.指分析。
3.分開。
多聲部音樂中各種樂器或人聲聲部的專用樂譜。由總譜中各聲部單獨摘出而成。
1.分出幾個期限。
2.劃分時期﹑階段。
1.古時祭祀,將齋祭之物分獻于各祖宗,謂之分齋。齊,"齋"的古字。
1.見"分歧"。
(思想、意見、記載等)不一致;有差別~點ㄧ理論~ㄧ消除~。
1.不一致的部分或方面。多指思想﹑意見﹑記載等。
1.謂分得父母血氣。
1.情分投合。
1.古代天子把宗廟所藏的寶器分與諸侯和宗室為世守之物,謂之"分器"。亦指分得的寶器等。
1.分別派遣。
1.亦作"分耗"。
2.半錢。
1.謂各人自己分內的親戚。
分辨清楚~是非ㄧ一片汪洋,分不清哪是天哪是水。
1.謂感情不同。
1.謂對原所愛之人不忠,移情于新歡。
1.劃分區域。
2.區分。
1.猶分袂。分離。
1.分拿;分得。
1.分散權力。
養蜂業中指新的母蜂產生后兩三天內,舊的母蜂和一部分工蜂離開原來的蜂巢,到另一個地方組成新的蜂群。
1.區分清楚貌。
1.分出讓給別人。
1.紛擾。分,同"紛"。
1.分別擔任。
2.分別承擔。
1.半日。
2.猶逐日。
分享利益(多指金錢)。
1.猶戒嚴。
1.同"分星擘兩"。
①散在各處;不集中~活動 ㄧ山村的人家住得很~。②使分散~注意力。③散發;分發~傳單。
分子中不含水溶性基團,在水中需借分散劑作用而分散成懸浮狀態才能進行染色的染料。染色時,染料在高溫下溶解進入纖維而固著。適用于聚酯纖維、醋酸纖維等的染色。
由一種(或幾種)物質的微粒(分子、離子或分子集合體等)分布在另一種物質中而形成的混合物。如溶液、膠體、懸濁液和乳濁液等。在分散系中,被分散成微粒的物質稱分散質”,也稱分散相”;微粒能在其中分散的物質稱分散劑”,也稱分散介質”。按分散質和分散劑的狀態不同,可分成以下幾類固體分散在氣體中的,如煙;固體分散在液體中的,如碘酒;固體分散在固體中的,如有色玻璃等。
1.軍隊分散行動,指揮員不便于了解情況時的指揮方法。分散指揮時,上級只給下級一般原則性的指示,下級在上級總的意圖下有較大的獨立自主的行動權,以便采取適應具體情況的有效行動。
1.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一種無組織﹑無紀律的錯誤傾向。其表現是不尊重中央或上級的決定,不愿意接受組織的統一領導和監督。
1.形容水清澈見底。
1.陜即今陜西省陜縣。相傳周初周公旦﹑召公奭分陜而治,周公治陜以東,召公治陜以西◇謂封建王朝官僚出任地方官為"分陜"。
分別設置局下面~三個處。
抽出時間去照顧其他方面(多用于否定式)難以~ㄧ無法~ㄧ一直想去看看您,可總是分不開身。
1.見"分身術"。
1.見"分房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