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宋陶谷《清異錄.圓通居士》"比丘海光住廬山石虎庵。夜夢人,長,清瘦而斑衣,言舍身為庵中供養具。俄,窗竹生一筍,花紫籜,如夢者之衣。既成竹,六尺余,無節,黃緑瑩凈……光乃用為拄杖,曰直兄。光來都下,予因見之,光云夢者自稱圓通居士。"后因稱竹為"圓通居士"。
1.諸侯的命令。
2.官家使命。
1.舞曲名。
1.古舞名。即后世之巾舞。
1.雄雌的俗稱。
〈方〉夫妻二人老~的感情可真好。
1.公制中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一公畝等于一百平方米或百分之一公頃。
公共墳地(區別于一姓一家的墳地)。
1.復姓。春秋時衛國有公南牟。見《通志.氏族三》。
1.公正能干。
1.共同擬訂。
1.即官牛。
2.復姓。古有公牛哀。見《淮南子.俶真訓》。
1.官府衙役。
①公開宣判,就是法院在群眾大會上向當事人和公眾宣布案件的判決。②公眾評判。
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合理ㄧ~交易ㄧ裁判~。
商業單位沒置的供顧客檢驗所購商品分量是否準確的標準秤。
1.謂處理事情公正而符合情理。
1.公平合理的買賣。
1.見"公正無私"。
1.公正的評論;公眾的評論。
1.官方的證明文件。
①丈夫的父親和母親;公公和婆婆。②〈方〉指夫妻,夫妻兩人叫兩公婆。
為公眾服務的人社會~ㄧ人民~。
1.官家田園。
1.復姓『代有公綦稠。見《后漢書.靈帝紀》。
1.舊時書札的一種寫作格式。給機關﹑團體﹑學校等的書札﹐其封皮可寫某單位公啟;多人聯名寫信﹐其落款亦可用公啟。因亦借指這種書信。
1.謂正大;公正。
1.官家的器物。亦指持官家器物之人。
2.共用之器。多用于比喻。
3.比喻國家的有才能的人。
1.公正剛強。
和兩個圓都相切的直線。兩個圓在公切線同旁時,稱為外公切線;兩個圓在公切線兩旁時,稱為內公切線。公切線上兩個切點之間的距離稱為公切線的長。如果兩圓有兩條外公切線(或內公切線),那么外公切線的長(或公切線的長)相等。
1.皋陶的墳墓。
1.公正勤勉。
①三公和九卿的簡稱出則事公卿。②泛指高官為君子矣,雖不為公卿,無害也。
1.清廉無私。
1.公眾的情感。
1.公制地積單位﹐一公頃等于一萬平方米﹐合十五市畝。
1.大家共同邀請。
1.謂公然劫奪他人財物。
1.朝廷所賦之權。
2.指公法所賦予的權利﹐公民權。
1.古代官府頒發的一種差旅費證券。
1.集體。
公開地;毫無顧忌地~作弊ㄧ~撕毀協議。
1.公有土地。
1.封建時代稱衙門里的差役。
2.舊時國家機關或公共團體中辦理公事的人員﹐亦稱公人。
大家一致認為他的刻苦精神是大家~的。
1.指天子﹑諸侯的桑田。
1.復姓。三國時魏有公沙盧。見《三國志.魏志.王修傳》。
1.東漢公沙穆五子紹﹑孚﹑恪﹑逵﹑樊的合稱。
1.復姓。春秋時魯國有公山弗擾。見《論語.陽貨》。
1.謂公眾的善事﹐造福人類的事業。
1.卿大夫在公朝辦事所用的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