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名。始置于春秋﹑戰(zhàn)國時﹐秦漢因之。掌賓贊受事﹐即為天子傳達。南朝梁置謁者臺﹐掌朝覲賓饗及奉詔出使。陳及隋皆因之。唐改為通事舍人。
2.官名。東漢大長秋屬官﹐有中宮謁者二人﹐主報中章◇魏﹑北齊有中謁者仆射﹐隋唐改稱內謁者﹐概以宦官充任。宋以后廢。
3.官名。使者的別稱『哀帝置河堤謁者﹐即派往地方主管水利的官吏。
4.古時亦用以泛指傳達﹑通報的奴仆。
5.星名。
1.指堤防被水沖破。
2.潰爛流膿。
1.判決,審理。
1.竭力;盡力。
1.亦作"決烈"。
2.剛烈;堅毅。
1.謂疾馳而過,轉眼不見。
1.植物名。豆科。一年生草本。偶數(shù)羽狀復葉。夏秋開花,花黃色。莢呈長角狀,略有四棱。原產熱帶美洲,我國各地皆有栽培。嫩苗﹑嫩果可食。種子稱決明子,代茶或供藥用,有清肝明目之功效。
1.拼命爭先而戰(zhàn)。
1.謂公平斷案。語本《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審斷決,獄訟必端平。"
1.舊指秋后處決死囚的日期。
1.亦作"決遣"。
2.審判發(fā)落。
1.亦作"決囚燈"。
2.南唐李后主于佛前燃燈,以其明滅決定罪犯應否判處死刑,故稱。
〈書〉①形容很堅決毅然~ㄧ~返回。②必然;一定東張西望,道聽途說,~得不到什么完全的知識。
決裂纏綿和決撒的疊代|勸解無效,他倆終于決撒。
1.見"決舍"。
決定最后的勝負~千里之外。
1.即決勝戰(zhàn)車。
1.決,通"抉"。古代射箭用具。決,扳指,多以骨制,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鉤弦;拾,套袖,革制,套在左臂上,用以護臂。
2.決,通"抉"。謂射箭。
3.決,通"抉"。借指弓弩。
1.決斷事情;處理公務。
1.謂河堤決口。
2.謂掘堤或開閘放水。
3.水名。源出河南省商城縣之牛山,名牛山河。東北流經固始縣東南,名史河。又東至安徽省霍丘縣界入淮。
1.審判案件。
根據(jù)年度預算執(zhí)行的結果而編制的年度會計報告。
1.即決拾。決,通"抉"。
1.用鞭﹑杖拷打。
1.見"決剔"。
1.判處徒刑。
1.亦作"決圍"。
2.突圍。
1.空隙。
1.謂作出懲處決定;定罪。
①堅定不移的意志~書ㄧ下定~。②一心一意,堅定不移地~鉆研學問。
1.執(zhí)行死刑。
1.亦作"決一雌雄"。
2.一決勝負。雌雄,比喻勝負﹑高下。
經一定會議討論通過的決定。
1.輕率多變。
1.見"決溢"。
1.亦作"決泆"。亦作"決溢"。
2.河堤潰破,水流泛濫。
1.喻醫(yī)治耳聾。語出南朝梁陶弘景《真誥.運象篇》"眼者身之鏡,耳者體之牖。視多則鏡昏,聽眾則牖閉。妾有磨鏡之石,決牖之術。即能洞澈萬里,眇察絶響。"
1.折斷羽翼。借指斷了翅膀的鳥。
1.亦作"決獄"。
2.判決獄訟。
1.見"決浮云"。
1.除去田中之草。
1.杖責。
敵對雙方使用主力以決勝負的戰(zhàn)役或戰(zhàn)斗。
1.認為正確而決定依從。
1.猶言審知辨識。
1.迅速奔跑。
2.比喻放縱不羈。
1.抉發(fā);闡發(fā)。
1.樹根。引申指本義。
1.訣竅﹔奧秘。
1.決斷﹔裁決。訣﹐通"決"。
1.秘訣﹐方術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