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長江邊給戰(zhàn)馬喝水。謂渡江南下進行征伐。
處理死人遺體的一種方法,用火焚化尸體。
1.傳說中的仙果,食之能羽化飛行。
1.燒火做飯的設(shè)備。多以磚坯砌成。
1.有妻室的僧人。佛教謂入世即居火宅,為僧而有室家,是未離火宅,故稱。
1.用火攻擊的戰(zhàn)術(shù)。
1.古代龜卜時灼文呈現(xiàn)的一種兆象。
1.宦官。亦泛指受閹的仆役。
2.廚房中燒火的人。
3.源于阿拉伯語,波斯語。對伊斯蘭教教祖后代及伊斯蘭教學(xué)者的尊稱,即圣裔。亦為新疆和中亞地區(qū)伊斯蘭教上層貴族之稱。
4.彝族﹑布依族打擊樂器。流行于貴州省水城﹑盤縣﹑威寧﹑畢節(jié)﹑納雍﹑赫章﹑黔西等地。
1.古代用火攻的軍陣。
2.指烈火彌漫的戰(zhàn)陣。
1.古代掌火之官。
2.指仲夏。古以五行配四時,火旺于夏,故稱。
3.指漢朝。
1.中醫(yī)指危急的病癥。
1.古代有關(guān)防火救災(zāi)的事。
1.道教傳說的一種仙草。
①涂著硝的紙,容易燃燒,多用做火煤兒。②〈方〉迷信的人祭奠死人時燒的紙。
1.用涂著硝的紙條搓成的引火物。
1.用火烘烤。
1.見"火生蓮"。
1.報火警的鐘。
供引火用的火◇革命的~。
1.見"火洲"。
1.舊時有火攻裝備的戰(zhàn)船。
1.亦作"火州"。
2.傳說南海古地名。
3.泛指南方炎熱地方。
4.古地名『時為高昌壁,唐時為高昌縣,宋元時為高昌回鶻國都。吐魯番所得突厥文寫本作qoco,其地即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吐魯番市之哈剌和卓城(karakhoja)。
1.即火齊珠。
1.劍飾。劍首以火珠為飾,故稱。
1.猶言火樹銀花。
引起火災(zāi)的人家。
1.即火筷子。
〈方〉火筷子。
1.古代火攻用的一種武器。
1.焚毀敵方運輸中的后勤物資。
1.古代軍隊中低級軍官的一種名稱。
1.秋天;秋日的天空。
1.火神。
1.取火工具。
1.猶火耕。
古代兵制十人為一火,火長一人管炊事,同火者稱為火伴,現(xiàn)在泛指共同參加某種組織或從事某種活動的人,寫作伙伴。
1.同伙自相拼殺。
1.舊稱船舶上掌管羅盤的人。
1.聚伙為惡的黨徒。猶團伙。
1.猶盛多。
1.同"伙繁"。
1.繁多。
同‘火夫 ’②。
1.盛多。
①合作的人;伙伴(多用來當(dāng)面稱對方)~,咱得加快干。②舊時指店員或長工當(dāng)年我在這個店當(dāng)~。
1.伙伴,相與共事的人。
2.對同輩人或同伴的稱呼,猶言伙計。
1.結(jié)伙抵賴。
1.即火器。舊時指槍炮等武器。
跟別人合在一起(做事)老王~幾個退休工人辦起了農(nóng)機修理廠。
1.舊指軍隊中燒飯的人。
1.嘆詞。表示驚羨。
2.謂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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