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銜憤"。
2.心懷憤恨。
國家、政黨為完成特定的任務而規定的行動準則。是路線、方針的具體化。如中國為了引進外國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派遣大量留學生到發達國家去學習,請外國專家到中國來工作,都是行之有效的政策。
以政策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從發展變化著的政策體系出發,研究政策的結構、功能、制定、運行和效益等內在聯系與規律,為政策的正確決策、實施和評價提供依據。
為實施國家特定的經濟政策,由政府出資組建的銀行。與商業銀行不同,它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在經營業務、貸款利率等方面嚴格按國家政策辦理。中國于1994年組建的政策性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1.謂政治嚴明。
1.君主;官長。
1.指政局上的起伏變遷。
1.政令由許多部門發出。指領導無力,權力分散。語本《左傳.成公十六年》"魯之有季孟,猶晉之有欒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謀曰'晉政多門,不可從也。'"
代表某個階級、階層或政治集團,為維護其利益、實現其政治主張而共同行動的政治組織。是階級斗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又是階級斗爭的工具,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消滅。最早的資產階級政黨是17世紀70年代英國的輝格黨和托利黨。在中國,最早的資產階級政黨是孫中山在1894年建立的興中會,無產階級的政黨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于1921年。
1.施政的方略。
1.政事和德行。
2.端正的德行。
1.指在政治上跟自己處于敵對地位的人。
1.處理政事的地方。指朝廷。
1.記載治國的典章或制度的書籍。
2.指政策和制度。
1.比喻從事政治活動﹑桅人民利益的壞人。
1.整理。政,用同"整"。
1.正爾;正當。政,通"正"。
1.法制。
2.法度﹑法規。
3.政治和法律的合稱。
1.政府的行政費用。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一國中央政府的最高領導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名稱,常見的如共和國的總理、部長會議主席,君主國的首相等。實行總統制的國家,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同時也是政府首腦。政府首腦的職權大小因政體不同而有很大差別。
1.即使;縱使。
1.施政的綱要。
2.政治綱領。它說明一個政黨的政治任務和要求。
1.政治工作的略稱。
1.對執政首腦身體的尊稱。猶尊體。
2.借指政務。
1.掌軍政的官吏。
1.猶政令。
1.政治和教化。
1.指政務。
1.亦作"政跡"。
2.舊時指官吏治理政事的事跡。
3.猶政績。
1.見"政績"。
1.政治家的簡稱。
1.政治見解。
1.政治與教化。
2.指軍中號令。
3.政權與教權。參見"政教合一"。
1.政權與教權合為一體的政治制度。古代一些奴隸制國家的君主同時亦是該國國教教主,歐洲中世紀的教皇國由教皇直接掌握政權,這些國家實行的即是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我國西藏,從十七世紀中葉到解放前也曾存在受中央政權冊封的喇嘛教格魯派政教合一的地方封建政權。
1.指從事政治活動的一些社會成員的總體。
1.政治的常法。語出《左傳.宣公十二年》"今茲入鄭,民不罷勞,君無怨讟,政有經矣"。杜預注"經,常也。"
1.政治局勢。
1.指從事政治投機﹑玩弄權術以謀取私利的人。
①政治外結好孫權,內修政理。②政治清明,上了軌道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為政理。
1.歷法。
2.政治歷史的簡稱。
1.政策和法令。
1.為政的途徑。
2.指仕路﹑仕宦。
1.猶治亂。
1.政治策略。
1.針對當時政治問題發表的評論。
1.政事松弛。
1.指賦稅的征收解送。
1.進軍征伐。
1.謂行令飲酒。
1.災禍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