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加腳鐐手銬等刑具拘禁起來。
1.行善;做善事。
1.謂行善可獲天佑。語出《書.伊訓》"作善降之百祥。"
1.《詩.小雅.小昮》"如彼筑室于道謀,是用不潰于成。"毛傳"潰,遂也。"鄭玄箋"如當路筑室,得人而與之謀所為,路人之意不同,故不得遂成也。"《后漢書.曹褒傳》"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后因以"作舍道邉"比喻眾謀難成。
1.做什么。
1.干嗎;做什么。
1.謂開口說話。
2.發出聲響。
1.興兵。
1.新莽時官名。掌刑法。
1.謂役民興造。
2.處事。
3.謂施政。
4.任職;工作。
1.用力。
2.裝模作樣。
3.指做出將要做某種動作的姿勢。
1.漢上方所屬工場。上方,漢官署名,主管制造宮中應用器物及兵器。
1.尋歡作樂。
1.立誓詞。
1.指工藝或詩文書畫的能手。
2.泛稱制作者。
1.用手比畫以示意。
1.謂作典冊。
2.指撰寫獻與天子的書或策。
3.創制文字。
4.寫信。
5.謂寫作。 6.練字;寫字。
1.做黍米飯。語出《論語.微子》"殺雞為黍而食之。"后以"作黍"為備家常飯誠意待客之謙稱。
1.創作傳述。語本《禮記.中庸》"父作之,子述之。"
2.泛指論著。
1.算數。多指說話能兌現。
1.玩耍。
2.開玩笑。
1.古代宮廷女官名。
1.自尋死路;找死。多用于形容不知輕重,不顧危險。
1.念叨。
1.從速;趕快。
1.呈酸性。
2.指食后反胃產生酸液。
鬼怪害人。比喻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暗中作祟|封建余孽作祟。
1.指工匠服役的工地﹑工場。
1.猶言糟蹋。
1.糟蹋。
1.侵奪;侵害。
1.作踐,糟蹋。
1.踐踏;糟蹋。
1.糟蹋。
裝出某種態度或表情惺惺作態|忸怩作態。
1.作惡。
1.種地。
1.逞強;不就范。
1.領頭,帶頭。
指下面幾個被認可的簡單作圖(1)通過兩個已知點可作一條直線;(2)已知圓心和半徑可作一個圓;(3)兩條已知直線,一條已知直線和一個已知圓,或兩個已知圓,如分別相交,可求其交點。
1.被判徒刑而罰作勞役的人。
2.泛指服勞役的人。
1.謂積土堆壘以御敵。
1.當作外人;見外。
1.見"作耫"。
1.謂利用威權濫施刑罰。
2.指野獸發威,怒吼。
1.謂擅用威權,獨斷專橫。
1.語出《書.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本指國君專行賞罰,獨攬威權◇因以"作威作福"指握有生殺予奪大權。
2.指濫用權勢,獨斷專橫。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桅了集體的榮譽。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
1.《書.周官》"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孔傳"為偽飾巧百端,于心勞苦,而事日拙不可為。"后因稱言行虛偽或做假為"作偽"。
1.撰寫文章。
2.指學生的寫作練習。
1.發問,提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