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往復回旋。
1.一對鴛鴦。常用以比喻夫妻。
2.指女子的一雙繡鞋。
1.兩個月出版一次的定期刊物。
1.清制﹐每年逢雙月選任官吏﹐稱雙月選。
1.《太平御覽》卷八三○引南朝宋劉義恭《啟事》﹕"圣恩賜金銀針﹑七色縷。"因以"雙針"為針之美稱。
1.古代打獵或作戰陣形的左右兩翼。
1.指夫婦二人都參加工作的職工。
1.兩層﹔兩方面。多用于抽象事物。
1.主管打獵。
2.指主管打獵的人。
1.官名。負責考察天文。
1.負責制造。
1.管事,管理人員。
2.執掌;掌管。
1.管銀錢帳目的人。
1.職掌規諫﹑勸誡。
1.負責擊鼓敲鉦之事。
1.古代行鄉飲酒禮或賓主宴會時的監禮者。
1.掌管政事的人。
1.主正人過。亦指主正人過的人。
2.官名。指丞相司直,西漢武帝時始置。幫助丞相檢舉不法。東漢改屬司徒。北魏至元沿置,或屬廷尉,或屬大理寺,掌推按﹑斷刑﹑治獄等。明廢。參閱《通典.職官三》﹑《職官七》﹐宋高承《事物紀原.九寺卿少.司直》。
3.官名。唐太子官屬,相當于朝廷的侍御史。
4.當值;值班。
1.猶乘田。主管牧場的小官。
1.星名。
2.神名。
3.新莽官名。
1.祭祀中致禱辭的人。
2.指廟宇中管香火的人。
1.操縱鉆機的工人。
1.偏愛;曲意庇護。
1.偏愛。
2.指私自寵愛的人。
1.古代閹人的別稱。也稱"閹兒"。
2.曲藝術語。在曲藝演出(如評彈﹑評話等)中﹐對以演員身份進行敘述時的表白﹑襯白等的統稱。
1.個人辦理;自辦。
1.指私自販運貨物的一伙人。
1.私自吞沒公家的財物。
1.邪曲而違反正道。
舊指女子不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私自投奔所愛的男子,或兩人一起逃走文君私奔相如|兩人早已私奔,追不回來了。
1.指私人的著作。
1.古時卿大夫饋贈之物。
1.暗中庇護。
私下的不合法度的事物;營私舞弊的事細細看了一回,也無甚私弊之物|是有私弊,他總要現形。
1.個人的利益。
2.指為己營利。
1.私人擁有的士兵。
1.謂私人拖欠的租稅。
1.私自陳述。
1.私人的賬簿。
1.猶私蓄。指私有的財產。
2.私行收藏或藏匿。
1.未經官許私自販賣茶。
1.私人的財產。
1.財產歸私人所有的制度。
1.暗娼。舊時與公娼相對。
1.私娼。
1.謂大夫自家治事之朝。
2.謂人臣以朝廷為私有而弄權專政。
1.私用的車。
1.猶私士。家臣﹐親信。
1.個人用的時光。
1.偏愛的稱謂。
1.私懷懺悔。讖﹐同"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