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后漢書.輿服志上》"近小使車,蘭輿赤轂,白蓋赤帷,從騶騎四十人。此謂追捕考案,有所勑取者之所乘也。"后以"帷轂"為受命為方鎮之典。
1.民間歌謠。
1.民戶。
1.田野。
1.黎民百姓。
1.農夫與皂隸。泛指社會地位低下的人。
1.田野之民。泛指百姓。
1.百姓謳歌。
1.百姓。
1.農民的賦稅。
1.百姓的訴訟案件。
1.民俗;風尚。
1.民心。
1.民間歌謠。
1.猶廣大。
1.見"庬澒"。
1.亦作"庬鴻"。
2.元氣混沌未分貌。
1.發生滋長。
植物開始發芽芳草階前萌動。引申指事物發生、產生邪念萌┒|一個新的宏偉的構想開始在腦海中萌動。
1.植物初生的芽。
1.猶百姓。
1.禍端;邪惡。
萌發的新芽菽麥斷萌蘗。喻指事物的開端激揚新文化之波瀾,灌溉新思想之萌蘗。
1.開始;發生。
植物發芽生長;事物發生、發展草木萌生|萬物萌生|萌生念頭。
1.發生和流行。
1.事物的萌芽和征象。
1.見"萌芽"。
1.新生的陽氣。我國古代謂宇宙間有陰陽二氣,陰主衰落,而陽主新生。
1.生長發育。
預兆;征兆事故萌兆。
1.草木發芽。
互相結盟的國家盟邦聯合行動。
1.清代蒙古地方行政區域盟的主要首領。
2.猶盟主。
1.即盟文。
1.指結拜兄弟中年幼者。
1.古代掌管保存盟約文書的官府。
2.指司盟之官。
1.締結條約結成同盟的國家。
2.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同盟國。
1.同盟友好。
1.猶會盟。古代諸侯間的集會結盟。
1.即孟津。古黃河渡口名。在今河南省孟津縣東北﹑孟縣西南。相傳周武王伐紂,八百諸侯在此不期而盟會,并由此渡黃河。歷代以為會盟興兵的要地。
1.有共同戰斗目標的同盟軍隊。
2.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同盟國的軍隊。
1.謂與鷗鳥訂盟同住水鄉。喻退隱。
2.指結為伴侶的鷗鳥。
1.見"盟盤"。
清政府對蒙古族的政治制度。1624-1771年推行于蒙古族地區。在蒙古原有社會制度基礎上,參照八旗制度組織原則建立。旗為軍政合一單位,平時生產,戰時出征。數旗合成盟。由清政府任命旗長、盟長。對穩定蒙古社會秩序起一定作用。解放后廢除,只保留盟旗稱謂,盟相當于地區,旗相當于縣。
1.猶盟約。
1.即明器。古代隨葬品的統稱。
1.古代結盟時殺牲歃血以向神立誓表誠。
1.猶海誓山盟。對著山海盟誓。極言男女相愛,堅貞不渝。
①即盟約”。②起誓;發誓舉手盟誓。
1.盟書中的首要條款,多記載主盟人及與盟人姓名。
2.頭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