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皇族。
1.不說。
2.免不了。
1.說不準﹔可能。
1.不合情理﹔無法交代。
1.見"說不過"。
1.難以用言語形容。
1.謂雙方思想感情不合﹐談不到一起。
2.說不清楚。
3.不會說。
1.話還沒有說完。
1.說不定。
1.說不明白。
1.猶言說不過去。
1.謂因對情況了解不夠﹐認識不清而不能具體地說出來。
2.表示沒有達到標準﹐不值得提。
1.因認識不清而說不出。
1.對任何勸說的話都聽不進去。
1.猶言說不出口﹐不值得說。
1.說話不占理。
1.說不到一塊兒﹐話不投機。
2.猶言談不上。
1.指古代小說﹑筆記﹑雜著一類書籍。
1.宋代評話的一個分類﹐內容為演講宗教故事。
1.解下駕車的馬。說﹐通"脫"。
1.漢崔瑗《座右銘》﹕"無道人之短﹐無說己之長。"后以"說長道短"指議論他人的好壞是非。
2.談說各種事情。
1.同"說長道短"。
1.同"說長道短"。
1.同"說長道短"。
1.可說之處。
1.指有說有唱的曲藝。如大鼓﹑相聲﹑彈詞等。
2.謂表演曲藝節目。
1.韻文散文兼用﹐可以連講帶唱的通俗文藝形式。如古代的變文和諸宮調﹐現代的評彈和大鼓。也叫講唱文學。
1.打官腔﹐說敷衍門面的話。
1.從頭到尾說完。
1.陳說﹐陳述。
1.宣稱。
1.勸說舉城投降。
1.用話揭穿。
1.見"說辭"。
1.亦作"說詞"。亦作"說詞"。
2.言辭。
3.辯解或推托的理由。
1.謂口頭慷慨﹐而行為吝嗇。亦比喻口說大話﹐卻行事膽小。
1.夸口。
1.規勸開導。
1.謂談論到某人﹐某人恰巧來了。
1.猶言無論如何說法。
1.解釋清楚﹑詳盡。
2.不隱諱﹐如實地把話說出來。
1.講說引導。
1.說﹔可以說。
2.說到。
1.大體上合乎情理﹔還能令人滿意。
1.雙方思想感情接近﹐能談到一塊。
2.會說﹐能說。
1.能談到一塊。
1.謂值得談﹐有出息。
1.謂說得過去﹐講得通。
1.謂做某一件事有充分理由。
1.言語投機﹐感情融洽﹔合得來。
2.指情理上可說或需要說。
1.話說得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