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裂,割裂。
1.假眼。用特定材料制成,代替因失明而被摘除的眼球,借以改善儀容,但不起視覺代償作用。
1.為正義或公益事業籌款而舉行的演出。
1.謂善養父母。
長篇彈詞。清代陳遇乾作。五十四回。據乾隆年間刻本《白蛇傳》改寫而成。寫白蛇與青蛇思凡下山,化名白素貞與小青至杭州遇許仙,白素貞與許仙結為夫妻,遭到法和尚的破壞,被鎮于雷峰塔下的故事。
1.宋以后的一種徭役形式。
1.意義。
1.威儀隆盛。
1.見義勇為的精神。
2.指義勇的人。
3.南北朝時州郡鄉里自募的兵。
4.指為抗暴而自愿組織的武裝力量。
1.五代十國時相當于奴兵的一種民兵。
2.舊時對地方紳辦團練的專稱。
3."九一八"事變后抵抗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人民武裝。初起于我國東北各省。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856頁)。
1.結義或聚義的友輩。
1.仁義的淵海。喻仁義之深廣。
1.義冢地,叢葬之所。清馮桂芬有《蘇太義園記》。
1.精深的含義。
1.官吏所受的饋贈﹑賄賂。
1.正義的戰爭。
1.免費診療。
1.對災民或貧民的賑濟。
1.謂自愿應征。唐初與府兵制兼行的募兵的一種,其身份高于一般募兵。
1.同"義政"。正,通"政"。
2.猶正義﹑道義。
1.道理正大而言詞嚴厲。
道理正當充足,措詞嚴肅有力他義正辭嚴地指責了這種不良行為。
1.釋義的書證。
1.以義服人的政治。
1.裝在殘廢者身上的人造的上肢或下肢。
1.意義與宗旨。
1.符合道義準則的意志。
1.猶善終。
1.南北朝時州郡鄉里自募之兵。
1.叢竹的美稱。
1.行合于義的霸主。
2.舊指出錢刻碑的人。
1.謂綠樹茂盛濃密成蔭。
1.凹下的紋理。
1.迷信用品。燒化給死者的紙扎房屋。
1.山北的溪水。
1.指日月。
1.云霞。
1.陰險狡黠。
1.向北背陽的宮殿。
1.隱現。
表面做好人,背地里搞鬼陰險毒辣|內心陰險|這個人非常陰險。
1.苔蘚。因生于陰濕之地﹐故稱。
1.山北的飛霰。
2.泛指霰。
1.陽萎。
2.暗暗地消失。
1.冷笑﹔奸笑。
1.陰險邪惡。
2.陰濕邪毒。
3.中醫學名詞。指六淫病邪中的寒﹑濕等邪氣。
1.鳥名。一說蟲名。即蝔。
1.陰雨。
1.暗中用心思﹐不暴露思想的人。
1.指畢宿﹐有星八顆。月行經過畢宿﹐就要下大雨﹐故稱。
2.星名。位于房宿最北一星之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