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員外郎的省稱。
1.僧徒與一般人。
1.供奉和安置舍利﹑經文和各種法物的佛塔。
1.僧床,禪床。
1.禪堂,坐禪之所。
1.南朝梁時為抵御侯景攻臺城而召募的敢死士。
1.僧官名。始于北魏。
1.僧人,僧眾。
1.指佛經。
1.巴利文意譯。佛教稱謂。泰國等國僧侶領袖,由國王任命,管理全國僧務。
2.指清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
1.指僧尼受戒后的年數。夏,夏臘。
2.本謂僧尼于夏日就禪剎掛單,引申指寺廟。
1.和尚穿的淺口布鞋。
1.附子的別稱。以其花似僧鞋,故名。
1.謂佛門戒行。
1.僧房。
1.僧襪。
1.僧人穿的衣服,又名袈裟。
1.僧中佼佼者。
1.寺院。
1.寺院。
1.請僧而供養齋食,兼有誦經略儀,謂之"僧齋"。
1.登錄僧尼名籍的簿冊。始于唐開元十七年,一說始于唐太和四年。
1.僧官名。十六國后秦始立,統管秦地僧尼。南朝歷代亦設。唐以后于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務。
1.僧門的法規。
1.見"僧鐘"。
1.眾僧徒。
1.佛教僧官名。相當于僧正。
1.僧人用的麈尾。
1.出家為僧后取的別名。
1.佛教以農歷七月十五日為"僧自恣日"。此日僧眾舉罪悔過,無忌無隱,故稱。也稱佛歡喜日。參閱《翻譯名義集.眾善行法》。
1.見"僧窗"。
1.古代十二荒政之一。謂兇荒之年減少喪葬禮數﹐以省費用。
1.廝殺﹐火并。
1.佯嗔之詞。常用于稱呼所愛者。
2.詈詞。猶言該殺的。
3.指待宰殺的牲畜。
1.見"殺才"。
1.指戰場。
1.謂殺敵建功。語出《左傳.宣公二年》"殺敵為果﹐致果為毅。"孔穎達疏"能殺敵人﹐是名為果﹐言能果敢以除賊﹔致此果敢﹐乃名為毅﹐言能強毅以立功。"
1.猶死地。軍事上指極為不利的地形。
2.占卜中一個方位的名稱。
1.定死﹐硬行規定。
1.毒殺。
2.去除毒性。
1.斷定﹐定死。
1.猶言該殺的﹐該死。嘆息之詞。
1.征戰﹐討伐。
2.指殺戮。
3.謂嚴峻﹐果斷。
4.大膽潑辣。
1.肅殺之風;極寒足以殺生之風。
損害高興的氣氛,使人敗興大家正玩得高興,他卻一定要回去,弄得大家都不開心,真是殺風景。
1.剪裁縫合之縫。
1.斬殺束縛。
2.猶綴合。
又名《殺狗勸夫》。元代人作,姓名不詳。有元末明初徐fd638謀啾盡P鶿锘受無賴柳、胡二人挑唆,將胞弟孫和趕出家門。其妻楊氏殺狗放置門外,孫華夜歸,誤為人尸,請柳、胡相助遭拒,而孫和為他埋葬尸體”,兄弟乃和好。元蕭德祥有同名雜劇。
1.謂為了不正當的目的殺人致死。
1.佛教語。指殺害生靈的罪業。
1.收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