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殷切,急切。
1.古代設壇舉行祭祀﹑繼位﹑盟會﹑拜將等大典的場所。
2.法壇。佛家講經說法之所。
3.指政壇,政治舞臺。
1.會盟的壇臺。
2.指談判場所。
3.法壇。
4.指文人集會或集會之所。
5.引申指文壇。 6.指文壇上的領袖地位或其聲望。 7.指講壇或輿論界。
1.掌管壇場財物﹑負責祭奠物品的人。
1.道家誦經修道之處。靖,通"靜",指靜室。
1.謂曲折而不通暢。
1.供祭祀用的土臺和坑穴。古代祭山林丘陵于壇,祭川谷于坎。亦泛指祭祀之處。
1.水中陸地。《莊子.至樂》"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游之壇陸,浮之江湖……隨行列而止,委蛇而處。"成玄英疏"壇陸,湖渚也。"郭慶藩集釋"壇,本作'澶',音但,水沙澶也。"一說壇應讀作坦,壇陸,謂廣闊的大地,猶坦陸。見于省吾《雙劍誦諸子新證.莊子》。
1.平坦而寬廣。
1.壇指天壇﹑地壇等;廟指祖廟及諸神廟?!吨芏Y.春官》有典祀,負責四郊壇廟的祭祀。其后歷代都有掌壇廟祭祀的官員。
1.指壇山刻石。
1.壇山在河北省贊皇縣,山壁刻有"吉日癸巳"四個篆字,相傳為周穆王書。原刻石在宋皇佑年間被州將劉莊鑿取帶走,久佚。宋皇佑五年李中佑摹刻本也已散失,現存有南宋重刻本。參閱清王昶《金石萃編》卷三。
1.古代祭祀的場所。筑土曰壇,除地曰墠。
1.設壇祭祀的場所。
1.指打醮誦經之事。
1.殿堂。
1.天子外出,平地筑壇,圍以矮墻,作為臨時住宿之所。
2.壇場。祭祀之所。
1.猶壇席。除地為壇,上設席位,以示禮遇。
2.法壇。
1.筑壇設座席。表示禮遇隆重。
2.代指會場座席。
1.祭祀的壇場。
2.指法壇﹑講壇。
3.代指房屋。
4.范圍;界限。
1.設壇的區域。引申為界限,范圍。
1.設壇扶乩時乩盤上寫下的文字。
1.宅基。
1.壇場。兆,壇的界域。
1.瓷器名。明宣德窯燒制?,w心有"壇"字,白甌,質細料厚,形式美觀。又明嘉靖窯出產的壇瑆,在兇甌內燒"茶"﹑"酒"﹑"棗湯"﹑"姜湯"等字,為明世宗經箓醮壇用器。其制作質料,均不及宣德窯。見明谷應泰《博物要覽.新舊饒窯》。
1.古代設壇供祭祀的地方。
1.亦作"壇子"。
2.一種小口大腹的陶制容器。
雙子葉植物,仙人掌科。肉質植物。變態莖扁平,取代葉子進行光合作用?;利惙曳?,多在夜間開放,僅數小時,故有曇花一現”之說。原產熱帶美洲。是著名觀賞植物?;?、葉可供藥用。
曇花開放時間很短,比喻人或事物剛出現就消失歷史上的許多人都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
1.明代蜀中少女的頭巾名。
1.梵語dharma的譯音,亦譯"達摩"﹑"達磨"﹑"曇無"等。意為法,佛法。佛門僧人常以"曇摩"﹑"曇無"等為其名之組成部分。如南朝梁慧皎《高僧傳》中之曇摩難提(意譯法喜)﹑曇無竭(意譯法勇)即是。
2.名僧曇摩羅的省稱。又名曇摩迦羅,意譯法時。西域烏場國人,通曉諸經。北魏嘉平時來華,在洛陽建法云寺,傳習戒律,為京師僧俗所宗仰。
1.密集貌。
1.見"曇摩"。
1.即曇陽子。明王錫爵之女,名燾貞,號曇陽子。曾許配徐景韶,未嫁而死。幼奉觀音大士,世傳其得道化仙而去。遂為童真得道之典實。
1.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為贖罪所出的錢。
1.安然不疑。
1.見"談辯"。
1.亦作"談辨"。
2.談論。
1.相與談論的賓客。
1.議論軍事﹔談論用兵。
1.古人清談時所執的拂塵。僧人講法或執如意。
2.談話的資料。
1.非議。
1.猶言贊不絕口。
1.談說佛教教義。
1.談笑。
1.談說﹔稱說。
1.議論恥笑。
1.見"談辭"。
1.亦作"談詞"。
2.言詞。
1.言談之際。
1.知識的淵藪。
2.人眾聚談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