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魚被釣,鳥逃竄。比喻或受制于人,或飄泊流離,處境十分險困。縣,通"懸"。
1.軍用的錢財。
根據戰略需要劃分的軍事區域。設有領導機構,統一領導該區域內軍隊的作戰、訓練、政治、后勤,以及衛戍、兵役、民兵等工作。
1.軍隊用的警犭。
有軍籍的人;服兵役的人。
1.軍事責任;軍事任務。
1.軍隊;軍事。
1.官名。觀軍容使的省稱。唐代后期為監視出征將帥的最高軍職。
1.幞頭之一種。
1.軍中的賞賜。
1.軍中所祭的社主。
1.指服兵役的人。
2.應服的兵役。
1.軍樂。
2.軍隊的聲威﹑聲勢。
3.軍中的喧鬧之聲。
①古代官名。掌管監察軍務。②舊時小說戲曲中所說在軍中擔任謀劃的人,現泛指給人出主意的人狗頭~ㄧ你要下象棋,我來給你當~。
1.軍用器械和糧餉。
2.戰果。
3.兵戎之事。
1.軍用糧秣。
1.官名。掌軍中的賞功罰罪。
1.軍中的市場。
2.星名。
與軍隊或戰爭有關的事情~工作ㄧ~行動ㄧ~基地ㄧ~科學。
國家在戰爭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采取的一種措施,由軍事部門暫時接管特定的單位、局部地區,以至國家政權。
1.由軍事機關的人員組成的管理地方事務的機構。
研究戰爭和戰爭指導規律的科學。
1.軍隊的力量。亦指軍事勢力。
1.軍隊的前鋒。
1.軍事文書。
2.有關軍事﹑兵法的書。
1.軍隊的統帥;軍中的將帥。
1.官名。職為監軍。
1.軍隊駐地。
1.清設在新疆﹑蒙古西北兩路的郵驛。專管軍報和文書的遞送。
1.清在西北邊區設置的軍郵之一。
1.軍用的庫藏。
1.軍中陰謀奸惡者。
1.官給軍營耕牧的田地。
1.軍中的條規。
1.軍中的文告。
1.辦理軍事的廳堂。
1.軍事方面的統率者。
2.清末新軍軍一級最高官稱。
3.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的省稱。國民黨的特務組織之一。1938年成立。前身為復興社核心組織力行社的特務處。1946年6月,軍統局的公開武裝特務部分劃歸國防部二廳,秘密核心部分改組為國防保密局。
1.軍官名。掌宿衛。唐置,宋沿之。
2.方言。猶軍隊。
1.指駐屯的軍隊。
2.謂利用駐屯軍隊就地耕種土地。
1.軍隊的威嚴或聲勢。
1.軍隊的守衛。
2.猶衛所。明時軍隊的編制。
1.春秋時晉國設置的軍官名。
1.軍隊;隊伍。
1.軍事武備。
軍隊的事務;軍事任務~繁忙 ㄧ督理~。
1.軍中檄文;軍事方面的招討文書。
1.軍中法典。
軍人的薪俸和給養。
各種槍械、火炮、彈藥及其備件、附件等的統稱。
1.謂征集財物以供軍用。
2.指戰時的法令制度。
3.軍事行動的開始。
1.戰時的法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