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衙門中當差的人。
1.鵲的鳴叫聲。俗謂吉兆。
1.晉干寶《搜神記》卷九"常山張顥,為梁州牧。天新雨后﹐有鳥如山鵲,飛翔入市,忽然墜地,人爭取之﹐化為圓石。顥椎破之,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顥以上聞,藏之秘府◇議郎汝南樊衡夷上言'堯舜時舊有此官,今天降印,宜可復置。'顥后官至太尉。"后遂以"鵲石"為官員應天命升遷的典實。
1.鵲糞。
1.古代名醫扁鵲的醫術。
①詞牌名。原為唐代教坊曲名,后用為詞牌。雙調,六十字,押平聲韻。北宋時改名《蝶戀花》。②曲牌名。北曲仙呂宮、南曲商調均有。字句格律均與同名詞牌不同。北曲常用于套曲《那吒令》曲牌之后。南曲用作過曲。
1.宋陵臺名。
1.俗傳七夕喜鵲填河成橋以渡牛郎﹑織女。
2.曲名。
1.俗傳農歷七月初七﹐清晨烏鵲飛鳴較遲,謂之填橋去。比喻撮合男女婚事。
1.在今安徽省銅陵縣。為鵲洲之頭,故稱。
1."鵲尾爐"的略稱。亦泛指香爐。
2.地名。安徽銅陵至繁昌長江中,有鵲洲。鵲頭為銅陵西南鵲頭山,鵲尾為繁昌東北三山。
1.漢高祖所制的竹皮冠。亦稱"劉氏冠"。
1.亦作"鵲尾爐"。
2.長柄香爐。語本南朝齊王琰《冥祥記》"﹝費崇先﹞每聽經,常以鵲尾香爐置膝前。"
1.鵲的鳴叫聲。舊傳以鵲鳴聲兆喜,故稱。
1.俊美,不同凡響。
1.歡欣貌。
1.南朝梁簡文帝《艷歌篇》"控弦因鵲血,挽強用牛螉。"后即以"鵲血"指良弓。
1.指良弓。
1.巖名。在陜西省長安縣南之韋曲山。
1.見"鵲鳴檐"。
1.謂鵲鳥所報喜訊得以應驗。
1.古代名醫扁鵲之藥。泛指起死回生之藥。
1.謂鵲鳥在夜間因受驚等因而轉移所棲息的樹枝。
1.黑色衣服。傳說中為鬼役所穿,亦指鬼役。
1.可喜的消息。
1.晉干寶《搜神記》卷九載,張顥得山鵲所化的金印,官至太尉,后遂以"鵲印"指得官的喜兆。
2.借指公侯之位。
1.烏鵲的身影。
2.忠于愛情的飛鵲﹐傳說中為半只鏡子所化。
1.鵲之羽毛。
2.借指用鵲的羽毛做成的扇子。
3.指喜鵲。
1.鵲噪,俗謂喜兆。
1.傳說中由喜鵲駕馭的車子。
1.鵲鳴聲。俗謂喜兆。
2.指鼓噪。
1.鵲鳥長距離飛行。
1.形如鵲鳥的酒器。
1.謂能預知境況而早作防備。舊說以為鵲能預知當年風之多少,風多則巢建于低外。語本《淮南子.繆稱訓》"鵲巢知風之所起。"高誘注"歲多風﹐則鵲作巢卑。"
1.在今安徽銅陵至繁昌長江中。鵲頭為銅陵西南鵲頭山,鵲尾為繁昌東北三山。西對無為,為江流險要之處。
1.銀河。
2.指鵲洲,在安徽境內。
1.猶鵲噪。
1.鵲雛;幼鵲。
1.專司采買。
1.官府對茶葉實行征稅﹑管制﹑專賣的措施。
1.宋﹑遼﹑金﹑元時在邊境所設的同鄰國互市的市場。場內貿易由官吏主持,除官營外,商人需納稅﹑交牙錢,領得證明文件方能交易。
1.管理榷場事務的官署。
1.對醋實行征稅。
1.官府對礬實行專賣。
1.榷稅。
1.見"榷酤"。
1.亦作"榷沽"。
2.漢以后歷代政府所實行的酒專賣制度;也泛指一切管制酒業取得酒利的措施。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始榷酒酤,壟斷酒的產銷◇歷代沿之,或由政府設店專賣;或對酤戶及酤肆加征酒稅;或將榷酒錢勻配,按畝征收,等等,用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1.征收關稅的機構。
1.掌管專賣的官吏。
1.見"榷管"。
1.亦作"榷筦"。
2.謂對鹽鐵等物實行專管專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