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水帝顓頊和水神玄冥的并稱。語本《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其帝顓頊,其神玄冥。"鄭玄注"此黑精之君﹐水官之臣﹐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顓頊﹐高陽氏也;玄冥﹐少曍氏之子﹐曰修曰熙﹐為水官。"孫希旦集解"愚謂顓頊﹐在天水德之帝也。高陽氏以水德王﹐其號亦曰顓頊﹐祭水帝則以配食焉。玄冥﹐在地水行之神。修及熙為水正﹐其官亦曰'玄冥'﹐祭水神則以配食焉。"
1.指儒家學者之群?!妒酚洝酚小度辶至袀鳌?。張守節正義引姚承曰儒謂博士,為儒雅之林。
2.泛指儒生﹑讀書人。
3.泛指士林﹑讀書人的圈子。
4.指儒家著作。
5.指儒家經學。 6.指學官。
1.儒士之輩。
1.認得。
2.承認。
1.腳踏馬鐙。指上馬。
1.同"認賊作父"。
1.承認并確定。
2.確定地認為﹐肯定。
1.愿意受罰。
1.猶認范。犯﹐通"范"。
1.認賬﹐就范。
1.招認﹐供認。
1.應承購買。
1.認購股票。
1.承認自己的過失。
2.謂認可了某種關系。
3.任它過去。認﹐用同"任"。
1.指認賣的戶頭。
1.佛教語。謂認凡庸為珍貴。
1.辨認鞋子。典出《宋書.隱逸傳.劉凝之》﹕"有人嘗認其所著屐。笑曰﹕'仆著之已敗﹐令家中覓新者備君也。'此人后田中得所失屐﹐送還之﹐不肯復取。"
1.方言。(鞋﹑襪)左右兩只不能換著穿。
1.仍舊。認﹐用同"仍"。
1.謂認準后拘捕。
1.應承捐錢。
1.即認旗。
1.即認旗。
1.認吃虧。
1.認定道理。
1.辨認并領取。
1.謂尋覓相認。
1.辨認清楚。
1.舊時迷信﹐承認不幸的遭遇是命中注定的。
1.應承交納(稅款)。
2.領取。
1.謂顛三倒四﹐糊里糊涂。
1.應承攤派(財﹑物)。
1.應承賠償。
1.謂行軍時主將所有的作為表識的旗幟。旗上有不同的標記﹐以便士兵辨認。
1.認作親戚。
2.認認久別的親戚。
3.舊時婚禮男女雙方的戚屬初次晤對。
1.記住﹔記得。取﹐助詞。
2.辨認﹐認得。取﹐助詞。
1.猶認實。
1.辨認人的容貌﹑聲音等(多指嬰兒)。
2.方言。認生。
1.可辨認的容色。
1.謂認定不移。
1.謂怕見陌生人。
1.見"認尸"。
1.認準﹐認清。
1.承認失敗。
1.認識并熟悉。
1.認死理。
1.固執﹐不知變通。
1.認吃虧。
1.識破﹐看透。
1.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1.謂愿意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