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人;壞人。
1.寬柔,柔弱。
1.儒家的經籍。
2.讀書人的戶籍。
1.崇奉孔子學說的重要學派。崇尚"禮樂"和"仁義",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張"德治"﹑"仁政",重視倫常關系。西漢以后,逐漸成為我國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學派。
2.指讀書人家。
1.有學識﹑風度儒雅的將帥。
1.指儒家學派。又稱孔教。中國歷史上把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視同宗教,與佛教﹑道教并稱為三教。
1.古代讀書人所戴的一種頭巾。明代通稱方巾,為生員的服飾。
1.溫良謹厚。
1.儒家的經籍。
1.才智出眾的儒士。
1.指儒學。
2.指科舉考試之進士科。
1.儒士。
1.儒生出身的吏員。
1.指儒家學者之群。《史記》有《儒林列傳》。張守節正義引姚承曰儒謂博士,為儒雅之林。
2.泛指儒生﹑讀書人。
3.泛指士林﹑讀書人的圈子。
4.指儒家著作。
5.指儒家經學。 6.指學官。
1.儒士之輩。
1.認得。
2.承認。
1.腳踏馬鐙。指上馬。
1.同"認賊作父"。
1.承認并確定。
2.確定地認為﹐肯定。
1.愿意受罰。
1.猶認范。犯﹐通"范"。
1.認賬﹐就范。
1.招認﹐供認。
1.應承購買。
1.認購股票。
1.承認自己的過失。
2.謂認可了某種關系。
3.任它過去。認﹐用同"任"。
1.指認賣的戶頭。
1.佛教語。謂認凡庸為珍貴。
1.辨認鞋子。典出《宋書.隱逸傳.劉凝之》﹕"有人嘗認其所著屐。笑曰﹕'仆著之已敗﹐令家中覓新者備君也。'此人后田中得所失屐﹐送還之﹐不肯復取。"
1.方言。(鞋﹑襪)左右兩只不能換著穿。
1.仍舊。認﹐用同"仍"。
1.謂認準后拘捕。
1.應承捐錢。
1.即認旗。
1.即認旗。
1.認吃虧。
1.認定道理。
1.辨認并領取。
1.謂尋覓相認。
1.辨認清楚。
1.舊時迷信﹐承認不幸的遭遇是命中注定的。
1.應承交納(稅款)。
2.領取。
1.謂顛三倒四﹐糊里糊涂。
1.應承攤派(財﹑物)。
1.應承賠償。
1.謂行軍時主將所有的作為表識的旗幟。旗上有不同的標記﹐以便士兵辨認。
1.認作親戚。
2.認認久別的親戚。
3.舊時婚禮男女雙方的戚屬初次晤對。
1.記住﹔記得。取﹐助詞。
2.辨認﹐認得。取﹐助詞。
1.猶認實。
1.辨認人的容貌﹑聲音等(多指嬰兒)。
2.方言。認生。
1.可辨認的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