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篾編的扁平盛器。圓形,淺口。
1.收購糧食。
1.謂收進和兌換銀錢。
1.收進和發出。
2.職務名。掌管文件﹑信函等的收進和發出。
1.謂收納為妾。
1.收取費用。亦指收取的費用。
1.指犯人放風后返回牢房。
1.舊時賭博的一種方式。
1.使敵人投降屈服。
2.降伏,制服。
1.使投降歸順;制服。
1.收納撫慰。
1.謂拘捕罪犯,交付案辦。
2.收入與支付。
1.使歸附。
1.謂奪回已失去的東西。多指奪回失地。
1.猶收系。
1.割取農作物。
1.(在田間或工地上干活的人)結束工作。
1.取得成功。
2.猶歸功。
1.負責收集購買某種或多種產品(物品)的商業部門。如糧食收購站﹑廢品收購站﹑文物收購站等。
1.收藏糧食。
2.收留撫養。
1.效果。
1.收取清點。過,以秤核數。
1.猶收科,收場。
1.收集;聚集。
1.拘捕彈劾。
1.猶殿后。謂走在隊伍的最后面。
1.謂花蕊凋零。喻早逝。
1.取回。
2.撤銷;取消。
1.收斂形跡。
2.停步。
1.招收聚集。
2.把零散的東西收攏在一起。
1.招集整頓;收復安撫。
2.收集。
1.關閉清點。
1.元代風俗,兄死由弟娶嫂,謂之收繼。
1.相傳射的山南有白鶴山,此鶴為仙人取箭『太尉蛛曾于此山采薪,拾得一箭。頃有人尋覓,弘還之,問何所欲‰知其為仙人,曰嘗患若耶溪載薪為難,愿得旦南風,暮北風◇果如愿。事見《后漢書.蛛傳》。李賢注引南朝宋孔靈符《會稽記》◇用為詠鶴之典。
1.曲牌名。屬北曲雙調。字數定格據《九宮大成譜》,用在雙調套曲內。明清傳奇用此曲時,往往略有變化。
1.收拘管教。
1.招納;接納。
1.謂嚴加控制。
1.消散不祥的云氣。
1.搜求良馬。喻尋求人材。
1.結局。
1.收養。
2.收系彈劾。
3.薦舉任用。
1.掘取。
1.行軍作戰時負責殿后的部隊。
1.受理勘查。
1.拘捕拷問。
2.準許入場考試。
1.收場;圓場。
1.謂傷口愈合。
2.把編織物的開口處結起來。
1.猶搜刮。用各種方法掠奪財物。
1.招納籠絡。
2.收聚;占有。
3.依附;依托。
1.周密考慮;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