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方言。指嫁女后三日,女家備禮至男家探望。
1.指河陽縣。潘岳曾為河陽令,故稱。
1.《文選.潘岳》"既藉三葉世親之恩,而子之姑,余之伉儷焉……潘楊之穆,有自來矣,矧乃今日慎終如始。"呂延濟注"謂岳父與仲武祖舊相知好,況今日我與仲武順祖父之好如始也。"后因以為典,代指姻親交好關(guān)系。
1.見"潘溢"。
1.水滿溢出。
1.《文選.潘岳之一》"如彼游川魚,比目中路析。"李善注引《爾雅》"東方有比目魚焉,不比不行。"后因以"潘魚"代指中路離析的比目魚,比喻夫婦一方喪亡。
1.晉潘岳《閑居賦》"太夫人乃御版輿,升輕軒,遠(yuǎn)覽王畿,近周家園。體以行和,藥以勞宣,常膳載加,舊疴有痊。"后因以"潘輿"為養(yǎng)親之典。
1.指晉潘岳之園。《藝文類聚》卷八六引南朝梁劉孝儀《謝始興王賜柰啟》"潘園曜白﹐孫井浮朱﹐并見重于昔時﹐而沾恩于茲日。"按﹐潘岳《閑居賦》稱其園中"二柰曜白之色"。又云"太夫人乃御版輿﹐升輕軒﹐遠(yuǎn)覽王畿﹐近周家園。體以行和﹐藥以勞宣﹐常膳載加﹐舊疴有痊。"后因亦以"潘園"代指養(yǎng)親之所。
1.指晉潘岳。岳曾為太尉賈充的掾吏,故稱。
西晉文學(xué)家。字安仁,滎陽中牟(今屬河南)人。與侄潘尼并稱兩潘”。曾任河陽令、懷縣令,后入京任給事黃門侍郎。依附外戚賈謐,趙王司馬倫專權(quán)時被殺。與陸機齊名。有《悼亡詩》、《秋興賦》、《閑居賦》等名篇。明人輯有《潘黃門集》。
1.謂中年頭發(fā)初白。
1.見"潘花"。
1.晉文學(xué)家潘岳﹑張華﹑左思和束晳的并稱。
1.使水回流的淺灘。潘,通"蟠"。《管子.五輔》"導(dǎo)水潦﹐利陂溝﹐決潘渚﹐潰泥滯。"石一參今詮"回旋水為潘﹐水中干塞為渚。"一說"潘"音翻﹐謂水溢出。參閱尹知章注。
1.晉潘岳的自稱。《文選.潘岳序》"潘子憑軾西征﹐自京徂秦。"李善注"潘子﹐岳自謂也。"后亦以代指潘岳。
1.晉文學(xué)家潘岳和左思的并稱。
1.晉王裒父為司馬昭所殺﹐裒筑廬墓側(cè)﹐早晩在墓前拜跪﹐攀著柏樹悲號﹐眼淚著樹﹐樹為之枯。事見《晉書.孝友傳.王裒》◇以"攀柏"為悼念亡親的典故。
1.牽扯。
在消費等方面一味比高,不甘人后互相攀比|攀比成風(fēng)。
1.攀登蟾宮﹐折取月桂。喻科舉登第。
1.見"攀轅臥轍"。
1.牽連;拉扯。
2.指相互牽連的關(guān)系。
1.指離愁。古以折柳送別﹐故稱。
1.攀緣而上。
1.野藤的一種。因爬在地上﹐故名。
1.攀援;攀折。
1.比喻結(jié)交比自己高一等的人。
1.猶陪奉。
1.援引扶助。
①抓附他物往上爬青藤攀附著古樹。②比喻依附;趨附攀附權(quán)貴|遜小心謹(jǐn)慎,徒以攀附至貴顯。
1.見"攀附"。
1.攀登高處。
2.指攀登高位。
3.攀附地位比自己高的人。參見"攀高接貴"。
1.見"攀高接貴"。
1.喻爬上高位或選擇更好的職業(yè)﹑崗位等。
1.猶控告。
1.方言。猶言擺老資格。
1.謂犯人誣供以牽連他人。
1.留戀光景。
1.攀援或攀折桂枝。語本漢淮南小山《招隱士》"攀援桂枝兮聊淹留。"
2.喻科舉登第。
1.誣供陷害。
1.攀龍髯而哭。謂哀悼帝喪。
1.和人詩詞的謙詞。猶奉和。
1.喻志向遠(yuǎn)大。語本漢王褒《四子講德論》"附驥尾則涉千里﹐攀鴻翮則翔四海。"
1.見"攀髯"。
1.摘花。
2.古舞蹈名。
1.見"攀花折柳"。
1.喻狎妓。
1.閑談;交談。
1.亦作"攀難"。
2.猶攀登。
1.猶攀登。
1.見"攀朱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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