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印度四種姓之一。屬第四級,沒有任何權利,僅從事"低賤"﹑"卑微"的勞動,或為高級種姓服役。其實際地位無異于奴隸。也稱首陀羅。
1.獨特的筆法。
2.特別記載。
3.絕妙之筆。
1.非凡的儀表。
2.謂奏請不依常規特殊擢用。
1.不一般,與眾不同。
2.格外。
3.特地,特意。
4.尤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69年9月建立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作為補充會員國原有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使用資金的特別權利。它可以同黃金、美元一樣作為會員國的國際儲備,用于政府間的結算,或向其他成員國換取外匯等。故又稱為紙黃金”。創設時含金量為0888671克,與美元等值;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后,曾以十六個國家的貨幣作為定值標準;現簡化為以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英鎊五種貨幣按一定權數定值。
1.見"特稟"。
1.亦作"特秉"。
2.特別具有。
3.指特別的稟賦。
1.獨立的操守。
1.見"特敕"。
1.某地特有的或特別著名的產品。
1.特別擅長。
2.特有的長處。
反映某類事物中至少有一個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如有些同學是三好學生”、有的學科不是必修課”。
1.專心誠意。
1.亦作"特勑"。
2.帝王的特別命令。
1.格外突出;特別出眾。
1.不按常規的免除。
2.亦稱"特除拜"。指不按常規的授官。
1.見"特除"。
1.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唐律除名者六年后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宋沿唐制。
1.獨創。
1.公告﹑公文﹑書信等用語。表示為某件事特別在這里通知﹑奉告等等。
1.皇帝的特別賞賜。
1.原謂行聘時惟圭﹑璋能獨行通達,不加馀幣◇亦謂自達﹑自薦。
2.特出,突出。
3.至為明達;極其通達。
4.特殊知遇。
5.騰達,顯達。
1.篇幅比通常大得多的一期刊物。
2.指尺碼特別大的衣服﹑鞋子等。
1.特予寬免。
1.非常得當。
1.見"特地"。
1.見"特地"。
1.特別高的等級。
1.見"特地"。
1.亦作"特的"。
2.突然,忽然。
3.亦作"特底"。特別,格外。
1.特殊的恩典。
1.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獨特的地方。
1.特別規定;特別指定。
2.指具體的某一種或某一個。
1.皇帝所給予的特殊的恩典。
1.特務工作。
2.特務人員。
1.見"特骨"。
1.亦作"特古"。
2.特意;特別。
1.特意;故意。
1.空名號。
2.在例號以外的特種型號。
3.指在正常期刊以外﹐為某個紀念活動或大的事件等所印的專刊。
1.一國對另一國的全部或部分商品進口給予特別優惠的關稅。
1.為特定主題而編輯的文字資料﹑報刊或電影。
1.特殊的技能或技巧。
電影制作中各種技巧攝影的總稱。包括電影攝影中廣泛使用的倒攝、停機再攝、逐格攝影、快速攝影、低速攝影、模型攝影、合成攝影等。
1.特別給與。
2.特別加封。
1.特別降低的價格。
1.大獸。
1.皇帝對官吏的破格選用。
2.指在特定范圍內選用某些官吏。
1.獨特的見解。
1.獨自統率﹑指揮軍隊。
2.獨當一面的將領。
1.官名。始設于西漢末。授予列侯中有特殊地位的人,位在三公下。東漢至南北朝僅為加官,無實職。隋唐以后為散官。明以特進光祿大夫為正一品。清廢。參閱《后漢書.和帝紀》"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李賢注引漢應劭《漢官儀》﹑《宋書.百官志上》﹑《通典.職官十六》﹑《明史.職官志一》。
2.特予晉升。
1.猶卓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