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表示恩德。
1.亦作"嫌間"。
2.因彼此猜疑而產生的惡感。
1.亦作"嫌舋"。
2.猶嫌隙。
1.見"嫌釁"。
1.猶厭惡。
①被懷疑與某事有牽連避嫌疑|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②懷疑;猜忌徙出外縣,不得嫌疑|上慮其兄弟日后嫌疑。
1.刑事訴訟中有犯罪嫌疑而未經證實的人。
1.見"嫌隙"。
1.怨恨;仇怨。
1.即出韻。格律詩中應該押韻的字越出規定的韻部。
1.謂因不滿而加責備。
1.厭恨。
1.古國名。
1.土蜂。又稱細腰蜂。
2.見"衘螉塞"。
1.居庸關的別名。又名軍都關。在今北京市昌平縣西北。關上筑土室以候望﹐如衘螉之掇土為房﹐故名。
1.不安貌。
2.驕橫貌。
1.坎坷。
1.鹽的別稱。
1.方言。面糊裹菜肉的油炸食物。
1.咸味和酸味。泛指各種味道。
1.指味咸而腥。
作曲家。廣東番禺人,生于澳門。曾在北京藝術專門學校音樂系、上海國立音樂院及法國巴黎音樂學院學習。1935年回國參加抗日救亡活動。1938年至延安,曾任魯藝音樂系主任。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赴蘇聯為在延安拍攝的影片《延安與八路軍》配樂◇病逝于莫斯科。作有大合唱《黃河》、《生產》等四部,歌曲《到敵人后方去》、《在太行山上》等五百余首以及交響曲《民族解放》、管弦樂《中國狂想曲》等。
1.顯揚崇高。
1.顯揚并提拔。
1.表明;顯示。
2.明顯。
1.方言。顯示并夸耀。
1.佛教語。顯明的因果報應。
1.顯露。
1.顯揚光大。
1.謂臣子以光明之道輔佐其君。
1.舊時對亡母的美稱。
1.顯示表明。
1.顯赫昌盛。
1.豁亮寬敞。
1.舊時對朝廷的敬稱。
1.稱美;公開稱譽。
1.顯揚尊崇。
1.顯要榮寵。
1.顯露出來。
1.顯要的地位。
1.比喻治學泛覽而不精。
1.明令貶黜。
1.顯赫聞達。
2.指顯赫聞達的人。
1.顯達。
1.公開抨擊。
1.《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晉侯的仆人里鳧管理財物,后偷了財物用來設法讓晉侯回國◇遂以"顯盜"指為做好事而偷盜。
1.謂明確的道義準則。
1.舊時人死出殯的儀仗中,放在最前的開路神。神像高大兇惡﹐左手執玉印,右手持方天畫戟,叫做顯道神。又作險道神。
1.表現出某種情形。
1.謂顯明的美德。
2.指有顯德者。
1.顯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