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作為彈琴場所的一種高而平的建筑物。
2.安放琴的座墊。
3.臺名。在四川成都浣花溪畔,相傳為漢司馬相如彈琴之所。
4.臺名。相傳為春秋時單父宰宓子賤彈琴之所。在山東省單縣東南之舊城北。
5.臺名。在河南省魯山縣城北,唐元德秀所建。 6.臺名。在江蘇省蘇州靈巖山上。
1.暗中欺詐他人。
1.即私塾。
1.即私塾。
1.指天子私自巡游。
1.亦作"私猣"。
2.猶徇私。曲從私情。
1.當鋪未向官府納稅而暗中營業之稱。
1.舊時私下為買賣雙方撮合從中取得傭金的人。
1.方言。指非婚生子女。也稱私伢頭。
1.私第。
1.個人之言論。
2.猶言私自打算。
1.與官鹽相對。謂未納鹽稅而私自販運出售的鹽。
1.比喻不安全的物品。
1.比喻不敢公開見人的事情。
1.私家筵席。
1.私下舉行宴會。
2.指宮廷內的私生活。
1.私人贍養家屬的俸錢。
1.私人的事業或業務。
1.因私事而干謁請托。
1.猶便服。與公服相對。
1.以私人關系為準則的個人道義。
2.指個人合乎正義的行為。
1.私下議論。
2.謂個人的看法或主張。
1.猶封邑。私人的領地。
1.私自改換。
1.私人的交誼。
1.猶私心。
2.自度﹐自忖。
3.謂己意。
1.私下掩埋。
1.個人的主觀猜測。
1.有婚姻關系的親戚。
1.猶隱私。
1.代表個人的印章。
1.私人謀營;私人經營。
由私人投資興辦,雇用勞動力從事獨立生產經營活動,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一般有獨資經營、合伙經營和股份公司三種形式。1988年6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1.發自私憤的勇氣。
1.自用。
1.私自擔憂。
1.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的制度下形成的思想意識。
1.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的一種制度。
1.即私有制。
1.私有財產的主人。
1.私下談話;低聲說話。
2.指低聲說的話語。
3.私事相請托。
1.亦作"私欲"。
2.個人的欲望。
1.私人的住所。
1.個人的榮譽。
1.秘密販賣。
1.因私人情誼好而加以褒揚或援助。
1.屬于私人之間的怨恨。
1.個人的愿望。
1.私下約定。
2.無媒妁而由男女雙方私下議訂的婚約。
1.私自愛慕。
1.猶偷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