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先輩結成的親戚關系,后輩應予保持。
1.精選出來的兵車。
1.鹽任用。
1.選用詞語。
1.挑選賢德者。
1.選擇刊登。
1.遼時契丹族語,指主獄官。見《遼史.國語解》。
1.舊謂候補官員等待遷調。
2.鹽抽調。
1.推薦官吏的公文。
2.委任。
1.挑選確定。
1.挑選衡量。
1.從一部戲曲中選出的某一片段。
1.怯懦不前。選,通"巽"。
1.鹽官吏的法規。
1.競選經費。
1.古代指挑選精銳的士兵組成的突擊隊。
2.指某種事物的先驅。
1.唐代天然禪師初習儒,將入長安應舉,途逢禪僧,謂選官不如"選佛","今江西馬大師出世,是選佛之場,仁者可往。"天然改變初衷,出家習禪◇因以"選佛場"指開堂﹑設戒﹑度僧之地。亦泛指佛寺。
1.謂選出賢良之人,付以重任。
1.見"選色征歌"。
1.鹽人才的標準。
1.古時為帝王在民間挑選宮女。
1.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生員的一種。明代在歲貢之外考選學行兼優者充貢,稱選貢。
1.選擇購買。
1.挑選雇用。
1.古代稱主管銓選的官,指吏部。
2.指聽候吏部選任官職。
1.升官圖。
即選帝侯”。神圣羅馬帝國中有權參與選舉皇帝的諸侯。1356年正式確定七大諸侯有此特權◇來選侯有所變更,選侯數目也有增加。選侯制削弱了皇權,加劇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1.選擇婚姻對象。昏,通"婚"。
1.集中鹽。
2.選錄一個人或若干人的著作而成的集子。
1.挑選并輯錄。亦指選輯成的書。
1.猶選簿。
1.謂以數計。
1.指放蕩的生活方式。語本唐李白《宮中行樂詞》之二"選妓隨雕輦,征歌出洞房。"
1.古代負責銓選舉士的人。
2.舊時稱選集科場墨卷八股文章的人。
3.指選編文集的人。
1.挑選;選擇。
1.謂選才建國。
1.唐時,地方向朝廷薦送候選官員的考查報告。
1.選編文章的酬金。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選擇特定的公民擔任國家代表機關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是實現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的一種重要方式。具體辦法由各國選舉法規定。②政黨、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成員選擇其各級領導人的行為。
選舉他人擔任特定職務的權利。在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齊全;齊備。
1.指在吏部任職的人。
1.勞動時共同出力的呼聲。
2.泛指各種事物發出的聲音。
1.指對于漢許慎《說文解字》的研究和著作。如清張炳翔編的《許學叢書》﹑許頌鼎許溎祥合編的《許學叢刻》﹑黎徑誥著的《許學考》等。
1.傳說中的仙人。相傳為晉道士﹐汝南人﹐學道于吳猛﹐后舉孝廉﹐曾為旌陽令。感晉室棼亂﹐棄官東歸﹐周游江湖。東晉孝武帝太康二年八月一日﹐于洪州西山﹐舉家四十二口拔宅飛升。世稱許真君或許旌陽。見《太平廣記》卷十四引唐無名氏《十二真君傳.許真君》。
1.見"許由"。
1.指潁水。相傳許由洗耳于潁水濱﹐故稱。
1.泛指隱者舀水的器皿。典出漢蔡邕《琴操.箕山操》﹕"許由者﹐古之貞固之士也。堯時為布衣﹐夏則巢居﹐冬則穴處﹐饑則仍山而食﹐渴則仍河而飲。無杯器﹐常以手捧水而飲之。人見其無器﹐以一瓢遺之。由操飲畢﹐以瓢掛樹。風吹樹動﹐歷歷有聲﹐由以為煩擾﹐遂取損之。"
1.謂結交引為知己。
2.稱許。
1.允許﹔答應。
1.指相傳全家拔宅飛升的晉道士許遜的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