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用鳥毛襯墊的鞋的復底。
1.謂商定議事文稿。
2.定議﹔商議決定。
1.印證和訂正。
1.定下約會。
2.訂下約言。
3.締結條約或契約。
預先付款訂購(報紙、期刊)。也作定閱。
改正(文字中的錯誤)。
1.訂正﹑考證。
1.定制。指某一產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甲方預付部分貨款﹑乙方負責制造。
2.制訂。
1.謂男女盟誓結為夫婦﹐永不負心。
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于租借威海衛(今山東威海市)的條約。1898年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為威海衛及其附近海面租給英國,租期二十五年,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本約于1930年廢止。
1.堆積于案桌。
1.謂食品雜陳。
1.雜亂。
1.將食品堆疊在盤中,擺設出來。
2.指擺設的多而雜的食品。
3.比喻堆砌﹑雜湊。
4.指詞句的安排羅列。
1.盤中堆放著的果品。
1.果物盛放于盤中。
2.指盛放在盤中的果物。
1.見"饤座"。
1.見"饤座梨"。
1.見"饤座梨"。
1.猶言饤座梨。
1.亦作"饤坐"。
2.謂陳設于座席。
3.指饤座梨。
1.亦作"饤坐梨"。
2.席間供陳設之梨。比喻受人敬慕的秀異之士。
對案件、方案等做最后的決定拍板~。
1.奠定霸業。
1.指宋定窯所燒的瓷器。畁,也寫作"瓷"﹑"磁"。元以后所仿燒者亦稱"定畁"。
確定編制。
1.見"定策"。
1.亦作"定冊"。古時尊立天子,書其事于簡策,以告宗廟,因稱大臣等謀立天子為"定策"。
2.決定方略或策略。
3.既定的政策方略。
1.唐代自敬宗至宣宗,宦官操縱國家大權,可以廢立皇帝。樞密使宦官楊復恭給兄子守亮的信中,自稱是"定策國老",以策立皇帝的功臣自居,而稱昭宗李曄為"負心門生"。參閱《新唐書.楊復恭傳》。
穩定流。
1.出場表演。
2.猶壓場。謂演員技藝高超。
戲曲中角色第一次出場開頭所念的詩,通常是四句。
戲曲中角色第一次出場說的自我介紹的獨白。
1.固定的居處。
同‘訂單’。
1.猶言本來說,本來料想。
①選定或指定在某一處~供應ㄧ~跳傘。②選定或指定專門從事某項工作的涉外~飯店ㄧ該廠是生產冰箱的~廠。③規定時間的~航船ㄧ~作業。
計算機中采用的一種數的表示方法。參與運算的數的小數點位置固定不變。當表示一個數時,左邊第一位為符號位,0”表示正,1”表示負。小數點位置一般固定在符號位之后,即將數限制在-1和+1之間。這樣,參與運算的數必須乘上一個適當的比例因子,使其絕對值不大于1。
1.確定樂曲的調子。今多用以比喻在開會﹑開展某種活動﹑進行某項工作等之前,事先下結論,確定其基本方向。
1.定當;安定。
〈書〉相傳禹鑄九鼎,為古代傳國之寶,保存在王朝建都的地方◇來稱定都或建立王朝為定鼎。
1.唐代東都洛陽城南有三門,其正南名定鼎門。
把首都設在(某地)。
1.一定的頭緒。
2.猶定數。
3.固定的地方。
1.定案;作出判斷和決定。
對事情做可否或取舍的決定等討論后再行~。
①規定數額~管理ㄧ~供應。②規定的數量提前完成生產~。
也稱定額稅率”。對每一課稅單位規定一個固定稅額的稅率制。適用于從量計征的稅收。如中國的資源稅對各稅目(如原油、煤炭、鹽等)均規定按噸(或立方米)征收一個固定稅額;又如車船使用牌照稅規定按噸或按輛征收一個固定稅額。
1.制定法令﹑法規﹑辦法等。
2.規定,成法。
1.確定名分。
2.固定的名分。
3.宿命論謂人事均由命運前定,人力難以改變,稱為"定分"。
1.唐教坊曲,后用為詞牌名。以五代歐陽炯所作為正格。雙調六十二字,平韻仄韻互用。又名《定風流》﹑《定風波令》﹑《醉瓊枝》。
2.曲牌名。用于諸宮調及南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