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當選;被選中。
1.找婆家。
1.亂加談論。
2.批評﹔指摘。
1.宋代都市中說話(說書)題材之一。專說三國故事。
1.說的是什么。
2.猶言無論如何。
1.舊時指拉車的與雇主閑聊﹐希圖博得好感﹐增加車資。
1.嚼舌﹐搬弄是非。
1.謂說作某某還不夠﹐比它還好。
2.無論如何。
1.小說中的常用套語。意謂事情發生的速度不是記敘速度所能跟得上的。
1.游說之士。
1.言事。
2.敘事。
3.說情。
1.慣用語。表示轉述別人的話。
1.見"說是談非"。
1.指評說事理的是非。
2.搬弄口舌。
1.見"說是談非"。
1.評說是非。
2.指搬弄口舌。
1.發誓﹐起誓。
曲藝名詞。通常指說講或說唱故事的曲種,如評書、評話、彈詞、鼓書等。只唱不說的曲藝俗稱唱曲”。
1.舊時指以說書為職業的藝人。
1.敘述說明。
1.說著玩兒。
1.歡笑。
1.任憑如何說法。
1.迎合稱頌。
1.談論。
全稱《說唐演義全傳》。清代長篇小說。作者不詳。六十八回。小說從隋文帝平陳寫起,到李世民削平群雄登基稱帝為止,主要敘述瓦崗寨好漢聚義反隋、輔唐開國的故事,描寫了秦瓊、單雄信、程咬金、羅成、尉遲恭等人物形象。
1.在堂上述說。
1.談說天道。
1.賭咒的話。意謂憑良心講。
1.謂做出多項承諾﹐多項保證。
1.宋代"說話"類別之一。大抵為講說戰爭故事。
1.便柬﹔便帖。
2.條陳﹑建議書一類的文書。
3.外交照會。
4.告示﹔啟事。
1.謂說給人聽。
1.佛教語。能作說法曰"說通"。
1.可談之處﹔可議論的。
2.辯解的理由。
3.說法。
1.說明原委。
1.軍隊扎營休息時擔任守衛。
1.漢許慎所著《說文解字》的簡稱。
1.詢問。
1.說親。
1.亦作"說憙"。
2.喜悅﹔歡欣。
1.見"說喜"。
1.戲曲術語。舊時戲曲藝人教戲﹐一般都由教的人口述"總講"﹐解說劇情﹐帶領念唱﹐并作示范動作﹐習稱"說戲"。
1.說出。
2.說定﹔講好。
1.閑談。
2.從旁說諷刺或不滿意的話。
1.議論別人的好壞是非﹐說閑話。
1.講引人發笑的話或故事。
2.開玩笑。
1.猶絮叨。
1.說話。
1.形容說話算數。
1.說話算數﹐確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