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慶忭"。
2.慶幸,喜悅。
1.喻技能雖多而不精。
1.同"梧鼠五技"。
1.戰國齊梧宮之臺。故址在今山東省淄博市境。
1.謂梧桐雖是柔木而可以斷堅硬之角。喻柔能勝剛。
1.用梧桐葉卷成的角狀物。可吹奏鳴響。
1.一種多年生木本棉。花絮可織布,稱檋花布或桐花布,即棉布。
1.據《后漢書.蔡邕傳》載邕聞有人燃桐木而炊之聲,知此桐木為制琴良材,因取以為琴。琴成,果有美音,而其尾尚焦◇因以"梧桐尾"指良琴。
1.梧桐落葉最早,故以"梧桐一葉落"表示秋天來臨◇亦以比喻事物衰落的征兆。
全名《唐明皇秋夜梧桐雨》。雜劇劇本。元代白樸作。敘唐明皇李隆基和楊貴妃的愛情故事。始自長生殿慶七夕,終于明皇秋夜哭祭楊妃。劇本對后世寫李、楊愛情題材的創作頗有影響。
1.唐孟棨《本事詩.情感》"顧況在洛,乘間與三詩友游于苑中,坐流水上,得大梧葉題詩上曰'一入深宮里,年年不見春。聊題一片葉,寄與有情人。'況明日于上游,亦題葉上,放于波中。詩曰'花落深宮鶯亦悲,上陽宮女斷腸時。帝城不禁東流水,葉上題詩欲寄誰?'后十余日,有客來苑中尋春,又于葉上得詩,以示況。詩曰'一葉題詩出禁城,誰人酬和獨含情。自嗟不及波中葉,蕩漾乘春取次行。'"后因以"梧葉題詩"為吟詠閨怨的故實。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東部、西江及其支流桂江匯合處,東鄰廣東省。1927年始設市。人口316萬(1995年)。向為廣西東部重要城市和西江流域農、林產品集散地。名勝古跡有火山、系龍洲、鶴崗河濱公園。
1.梧桐的子實。
1.溪水名。在湖南省祁陽縣西南。唐詩人元結卜居于此,筑臺建亭,臺曰峿臺,亭曰吾亭,與浯溪并稱"三吾"。
2.借指形勝之地。
1.唐安史之亂平定后,元結作《大唐中興頌》,由書法家顏真卿書寫,刻在浯溪旁的石崖上,以歌頌肅宗的功德◇因稱書寫歌功頌德文章的筆為"浯溪筆"。
1.唐元結作《大唐中興頌》,銘刻在浯溪旁的石崖上,以歌頌肅宗的功德◇遂泛稱銘刻勛績的碑石為"浯溪石"。
1.浯洲嶼的省稱,即今福建省金門島。明洪武中置浯嶼水寨于嶼上,清漸以金門為名,浯嶼之稱遂廢。
1.即蕪荑。
1.明盛貌。
1.節肢動物。體扁長。頭部金黃色﹐有鞭狀觸角。軀干部背面暗綠色﹐腹面黃褐色﹐由許多環節構成﹐每個環節有足一對。第一對足有毒腺﹐能分泌毒液。捕食小昆蟲。中醫入藥。
1.明代所造蜈蚣形的戰船。
1.比喻淺薄的才能。語本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鼯鼠五能,不成伎術。"王利器集解引趙曦明曰"鼯當作鼫……《說文》'鼫﹐五伎鼠也﹐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
1.鼯鼠與猿猴。舊時對南方少數民族的蔑稱。
1.謂鼯鼠之技已窮盡。比喻本領有限。
1.同"鼯鼬"。
2.泛指小動物。
1.鼠名。別名夷由。俗稱大飛鼠。外形像松鼠,生活在高山樹林中。尾長,背部褐色或灰黑色,前后肢之間有寬大的薄膜,能借此在樹間滑翔,吃植物的皮﹑果實和昆蟲等。古人誤以為鳥類。
1.鼯技。比喻低下之才。
1.指鼯鼠與鼬鼠一類動物。
中國全體公民必須共同遵循的五種基本道德規范的簡稱。原指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四十二條提出)。現指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四條提出)。是中國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在學校教育中,實施這方面的教育稱五愛教育”。
中國各級各類學校以五愛為內容的思想品德教育。尤其是在小學中,五愛教育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內容。
1.同"五伯"。
1.古代在官輿前導引的役卒。
2.執杖行刑。
1.語本《史記.天官書》"夫天運……五百載大變。"后因用以表示前世。
1.灘名。在今浙江金華市西南五里金華江中。古時相傳舟行過此,需五百人牽挽方可渡,故名。
1.商代盤庚之前所遷居的五個國都。
1.古代戶籍制度。百姓以五戶為伍而相保,故名"五保"。
2.宋王安石變法,于熙寧三年實行保甲制,十家相保,一人為長,相互檢察;五保為一大保。
3.合作化后的農村,對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的人實行保吃﹑保穿﹑保燒(燃料)以及兒童保教﹑老人死后保葬的制度,簡稱為"五保"。
1.指軍隊進入敵境后的五種暴戾行動。
1.古人修身處世的五項根本要求。
1.佛教謂最早從釋迦牟尼在鹿野苑聞法出家的憍陳如﹑阿說示﹑跋提﹑十力迦葉﹑摩訶男拘利等五人。是為佛教有"僧寶"之始。相傳釋迦牟尼初出家時,其父凈飯王勸阻無效,派上述五人相隨,后受感化而出家。
1.五刑。
2.五君。
3.五次征召。
1.佛教語。唯識宗指五種周遍于一切心理活動的"心所法"。即觸﹑作意﹑受﹑想﹑思。見《百法明門論》。
1.指明代宦官魏忠賢豢養的五個武臣。
1.五種兵器。所指不一。
2.泛指各種兵器。
3.泛指軍隊。
4.指戰爭。
5."五兵尚書"的省稱。詳"五兵尚書"。
1.晉時婦女所戴狀如兵器的發飾。
1.官名。三國魏置,掌管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晉以后中﹑外兵又各分左右。南朝宋齊梁陳沿用。至隋改名兵部尚書。
1.《論語.雍也》"子華使于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楊伯峻注"五秉則是八十斛……周秦的八十斛合今天的十六石。"后借指賑窮濟急之糧。
1.亦作"五屼"。
2.山名。在今四川樂山縣南。
1.五個霸主。(1)指夏昆吾,殷大彭﹑豕韋﹑周齊桓公﹑晉文公。《莊子.大宗師》"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成玄英疏"五伯者,昆吾為夏伯,大彭﹑豕韋為殷伯,齊桓﹑晉文為周伯,合為五伯。"(2)指春秋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楚莊公﹑秦繆公。《呂氏春秋.當務》"備說非六王五伯。"高誘注"五伯,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秦繆也。"明沈采《千金記.定謀》"五伯當年勢迭興,讀書牛角戴鋤行。"(3)指春秋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句踐。《荀子.王霸》"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故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句踐,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天下,強殆中國。"
2.(4)指春秋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吳王夫差。《漢書.諸侯王表》"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其守。"顏師古注"伯讀曰霸。此五霸謂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也。"
1.春秋五霸之長。指齊桓公。伯,通"霸"。
1.古代博戲的一種。用木或玉﹑石制成五子,擲子投采以分勝負。
1.據以占卜吉兇的五種龜甲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