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晉李毅,字茂彥,淹通有智識,與以清尚見稱的李重同為王戎所選,任吏部郎,各得其所◇因以"茂彥"指代優異之士。
1.指牛﹑羊﹑馬等以植物為食料的動物。
1.鄉村集市。相對城市而言。
1.草廬;草房。
1.擬寫奏章。
1.粗蔬。
1.即草稕兒。
1.簡易的床鋪。
2.留人住宿的客套話。
1.舊時在鄉間為演戲而臨時搭建的戲臺。
臨時搭設的戲臺,習稱草臺”。舊時經常在農村和集市臨時搭臺演出的戲曲班社,稱草臺班”。一般演員較少,設備簡陋,流動性大。
1.指草臺班子演的戲。
1.主要由古代的水草和藻類形成的泥炭。也叫草煤。
1.茅草蓋的堂屋。舊時文人常以"草堂"名其所居,以標風操之高雅。
1.明寧王朱權所定樂府體十五家之一。
1.也叫灰塘泥﹑塘草糞等。江浙農村積制較多的一種漚肥。先將河泥和稻草(或其他雜草)夾雜積置,使其發酵腐解。入春,常與廄肥﹑綠肥等一起作為水田的基肥。
1.草書。
2.指拼音文字的手寫體。
1.謂如刈割野草﹑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語出唐韓愈《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剃而禽猘之,盡根株痛斷乃止。"
1.謂未墾種的田地。
1.俗稱"八字帖"。舊俗議親時寫明男方或女方的生辰八字等的帖子,相對于定帖而言。
2.指舊時打官司用的訴狀。
1.草端。
2.也叫草字頭『字的偏旁。如芋﹑苗等字,頂端作"卄"者,概稱草頭。
3.草寇的頭領。
4.萬位數的隱稱。舊時往往用以代"萬"字。
5.我國有些農村地區對苜蓿的俗稱。
1.草上的露水,稀少易干。比喻難以持久。
1.初步畫出的機械圖或工程設計圖。不要求很精確。
1.指居親喪。
2.指宜栽某些特定作物的土壤。
1.官吏在居喪中對君上具銜時的自稱。
1.見"草團瓢"。
1.亦作"草團標"。
2.圓形茅屋。
1.低洼積水﹑野草叢生的地方。
1.蒲草。亦泛指草茅。
1.用柔韌的草莖編織的席子。
1.草擬檄文。亦泛指撰寫官方文書。
1.見"草間"。
1.對善作草書者的美稱。
1.用稻稈或草莖等編制的鞋。
2.指清代民間某些秘密社團內司交通﹑諜報等職事的人員。
1.見"草鞋錢"。
1.舊時公差衙役向案犯或當事人勒索的錢財,俗稱"草鞋錢"。
1.指窮親戚。
1.用草體所寫的文字。參見"草體"。
1.帶草的行書。
2.在草野中行走。
1.在草野中趕路,露天歇宿。形容行旅的艱辛或迫促。
1.指漢揚雄作《太玄》。《漢書.揚雄傳下》"哀帝時,丁﹑傅﹑董賢用事,諸附離之者或起家至二千石。時雄方草《太玄》,有以自守,泊如也。"后因以"草玄"謂淡于勢利,潛心著述。
1.亦作"酬奬"。
2.給以獎賞。
1.應酬,接待。
1.猶問答。
1.酬勞的錢。
1.亦作"酬酒"。
2.以酒酹祭。
1.因報復而加阻止。
1.應對的依據。
1.應對決斷。
1.酬對;答對。
1.酬勞犒賞。
1.贈予;報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