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女大當嫁。
1.玩耍。
2.開玩笑。
1.古代宮廷女官名。
1.自尋死路;找死。多用于形容不知輕重,不顧危險。
1.念叨。
1.從速;趕快。
1.呈酸性。
2.指食后反胃產生酸液。
鬼怪害人。比喻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暗中作祟|封建余孽作祟。
1.指工匠服役的工地﹑工場。
1.猶言糟蹋。
1.糟蹋。
1.侵奪;侵害。
1.作踐,糟蹋。
1.踐踏;糟蹋。
1.糟蹋。
裝出某種態度或表情惺惺作態|忸怩作態。
1.作惡。
1.種地。
1.逞強;不就范。
1.領頭,帶頭。
指下面幾個被認可的簡單作圖(1)通過兩個已知點可作一條直線;(2)已知圓心和半徑可作一個圓;(3)兩條已知直線,一條已知直線和一個已知圓,或兩個已知圓,如分別相交,可求其交點。
1.被判徒刑而罰作勞役的人。
2.泛指服勞役的人。
1.謂積土堆壘以御敵。
1.當作外人;見外。
1.見"作耫"。
1.謂利用威權濫施刑罰。
2.指野獸發威,怒吼。
1.謂擅用威權,獨斷專橫。
1.語出《書.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本指國君專行賞罰,獨攬威權◇因以"作威作福"指握有生殺予奪大權。
2.指濫用權勢,獨斷專橫。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桅了集體的榮譽。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
1.《書.周官》"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孔傳"為偽飾巧百端,于心勞苦,而事日拙不可為。"后因稱言行虛偽或做假為"作偽"。
1.撰寫文章。
2.指學生的寫作練習。
1.發問,提出問題。
1.工匠勞作之所。
1.建樹武功。
1.勞作;服役。
1.猶造物。主宰萬物之神。
2.農作物的簡稱。
1.漢王充《論衡.偶會》"作與日相應,息與夜相得也。"后因稱勞作和休息為"作息"。
2.勞作,工作。
1.方言。猶言可惜。
1.變作笑臉,露出喜色。
1.作戲法;做游戲。
2.作耍,開玩笑。
1.方言。干下,做出。多指作壞事或闖禍。
1.樹立典范﹑榜樣。
1.發出聲響。
1.思索;設想。
1.《西京雜記》卷五"古之投壺,取中而不求還,故實小豆,惡其矢躍而出也。郭舍人則激矢令還。一矢百余反,謂之為驍。言如博之豎棋,于輩中為驍杰也。"后以投壺時,一箭躍還,接住復投中為一驍,此過程為"作驍"。參閱《顏氏家訓.雜藝》。
1.做小。謂與人作妾。
1.指與人作妾或順從比己低下者。形容謙退溫順。
1.猶言帶孝。
1."中國作家協會"的省稱。
1.致謝。
1.《書.康誥》"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應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孔傳"弘王道,安殷民,亦所以惟助王者居順天命,為民日新之教。"本意謂教導殷民,服從周的統治◇因以"作新"比喻教化百姓,移風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