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楚人卞和得玉璞﹐先后獻之厲王﹑武王﹐二王均輕信玉人之言﹐將"寶玉而題之以石"﹐以和為誑﹐而刖其雙足。及文王即位﹐和又抱璞哭于楚山下﹐王聞之﹐乃使玉人理其璞﹐果得玉﹐名曰和氏璧。事見《韓非子.和氏》◇遂用作典故﹐以"誚石"譏諷為政者不識賢才。
1.謂閑居休養。
1.指祭鬼。
1.謂婦女與情夫私通。
1.謂培養本有的浩然正氣。語本《孟子.公孫丑上》"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1.養育禾苗;種植禾苗。
1.農歷五月的天氣。
1.保養身心⊥,指人體元氣。
2.靠背椅的別名。
1.同"養虎自遺患"。
1.飼養老虎,自傷其身。比喻縱敵留患。
1.同"養虎自遺患"。
比喻姑息敵人,留下禍患那惡賊放不得,不能養虎遺患。
1.見"養虎自嚙"。
1.見"養虎自嚙"。
1.比喻姑息敵人,終致損害自己。
1.同"養虎自遺患"。
1.比喻縱容敵人,自留后患。
1.卷紙空白,只字未寫。謂考試交白卷。
2.比喻白色的云氣或江水等。
1.拖著兵器,丟掉鎧甲。形容打敗仗逃跑時的狼狽相。
1.謂佯敗而逃,把敵人引入埋伏圏。
1.古代作戰用的一種詐敵方法。即以車曳柴起塵,造成眾軍奔馳的假象,以迷惑敵人。
1.猶拉長。
1.牽制。
1.拖地。
2.倒臥在地。
1.搖動,飄蕩。
1.拖曳網漁具的繩索。常用的有麻繩﹑棕繩﹑鋼絲繩等。
1.穿白絹衣服。
1.拖著鞋子。革,革履。
1.一種尾部裝有能發光的化學藥劑的炮彈或槍彈。發射后發出紅﹑黃或白色的光。用于指示彈道和目標。
1.抽絲。
1.拖著衣襟。裾,衣服的大襟。
2."曳裾王門"之省稱。
1.《漢書.鄒陽傳》"飾固陋之心,則何王之門不可曳長裾乎?"后以"曳裾王門"比喻在王侯權貴門下作食客。
1.走卒;衙役。
1.鋪開的白絹。常用以比喻白色的云氣或江水。
1.謂充當后妃。椒房,漢皇后所居的宮殿。
1.猶穿戴。語本《詩.唐風.山有樞》"子有衣裳,弗曳弗婁。"毛傳"婁亦曳也。"孔穎達疏"曳者,衣裳在身,行必曳之;婁與曳連,則同為一事。"
1.拖著鞋子。形容閑暇﹑從容。
1.[突厥語elaha]壯士,健兒。
1.古代的一種戎裝。短袖或無袖者稱裦褶,長袖者稱曳撒。
1.義譯"杖林"。曳瑟知,梵語音譯,義云"杖"。佛教故事,傳說有婆羅門不信釋迦身長丈六,乃以丈六竹杖量佛身。婆羅門將杖端增長,佛身亦隨長,不可窮究,乃投杖而去,后遂生根成林。見唐玄奘《大唐西域記·摩揭陀國下》。按,唐慧立彥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稱此林為"杖林",即今之jeshtiban。
1.釣漁具的一種。由釣線﹑釣鉤﹑沉子等部分組成。釣鉤裝有真餌或假餌,由釣船拖曳前進,誘魚追食上鉤。常用以釣捕海洋中大型貪食性魚類。
1.牽扯,牽纏。
1.見"曳尾涂中"。
1.同"曳尾涂中"。
2.比喻卑鄙齷齪的行為。
1.典出《莊子.秋水》"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j,死已三千歲矣,王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此j者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二大夫曰'寧生而曳尾涂中。'"涂,污泥。比喻與其顯身揚名于廟堂之上而毀身滅性,不如過貧賤的隱居生活而得逍遙全身。
2.用以比喻茍且偷生。
1.曳尾涂中之龜。比喻甘貧賤而全身者。
1.牽引連接。
1.拴系其心。猶控制。
1.搖搖晃晃地行走。
1.抽絲。比喻連續不斷。
1.謂夫婦二人牽引過市叫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