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三國魏后期詩人阮籍及其侄阮咸。兩人都名列竹林七賢”,世稱阮籍為大阮,阮咸為小阮。
1.賣弄聰明,迎合人意。
1.謂賣弄媚態誘惑人,搞不正當男女關系。
1.見"賣俏行奸"。
1.舊時貧苦農民把未成熟的莊稼預先作價賤賣與人。
1.裝清白;標榜清白。
1.顯示對人有情誼。
1.以賄賂請求赦免。
1.謂出賣國君的權利。
1.方言。指在街頭或娛樂場所表演武術以謀生。
1.出賣貨物時留下的憑證。
1.亦作"賣闕"。出賣缺額的官職。
2.出售市場上缺少的貨物。
1.見"賣缺"。
1.方言。故意提高嗓門說話,話中含指責之意,但不具體指明對象。
1.故意給人好處,使人感激自己。
1.賣弄口舌。
1.把自身或妻兒等賣給別人。
2.比喻喪失人格,投靠有權勢的人。
3.指女子出賣肉體。
4.喪生;獻身。
1.被迫出賣人身而立下的文據。
1.做生意。
1.猶今之售貨員。
1.謂以醫卜星相等方術斂錢。
1.指販賣私鹽。封建時代,鹽屬官營,私賣者犯法。
1.謂委死于人。
詩篇名。唐代白居易作。寫賣炭翁辛苦燒炭卻被太監強行賤價收購的經過,揭露當時宮市”的黑暗橫暴,抨擊統治者及其爪牙肆意掠奪的罪行。詩中人物心理刻畫細致,善用比襯手法。
1.指春日艷陽天。以此時小販開始吹簫賣糖,故名。
1.方言。謂說好話。
1.舊指主考官受賄后泄露試題。
1.指依托官府,賺人財貨。
1.猶言拋頭露面。
1.謂屠戶宰牲賣肉。
1.顯示威力。
1.以寫作詩文換取錢財。
1.靠表演武術謀生。
1.輕慢戲弄。
1.酒店。
1.方言。指物品或人的外表形態。
1.指娼妓取媚于人的營生。
1.傳說三國吳董奉在廬山行醫,治愈的病人,重者使種杏五株,輕者一株,數年植杏十萬余株◇杏子成熟,于杏林設一草倉,買杏的放一器谷,取一器杏。有人多取,林中就有虎出來追趕,以致傾覆,回家一量,恰如所放谷。偷杏者往往被虎咬死,然送還杏又可復活。見晉葛洪《神仙傳.董奉》◇因以"賣杏虎"稱嚴以律人者。
1.謂收人錢財,將妻休棄。
1.猶言賣弄虛情假意。
1.謂以眼波媚人。
1.賣弄夸耀。
1.方言。謂虛張聲勢以嚇人或騙人。
1.以詩文書畫等換錢。
2.指在街頭或娛樂場所表演雜技﹑武術﹑曲藝等掙錢。
1.猶出賣。
1.亦作"賣庸"。
2.出賣勞力作傭工。
1.見"賣傭"。
1.猶言耍貧嘴。
1.出賣朋友以謀求名利﹑地位。
1.謂受賄后枉法斷案。
1.見"賣官鬻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