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同一年受朝廷征選。
2.指科舉制度下同科登第。
3.指年齡相同的人。
1.見"本支"。
1.見"本支百世"。
1.謂自身固有的智能。
1.指原來應交的賦稅。
指自己擔任的職務做好~工作。
1.亦作"本指"。亦作"本恉"。
2.原意。
3.主旨。
1.見"本旨"。
1.見"本旨"。
1.原來的意愿或志向。
1.本轄區。
2.指本治所。
本質是事物的內部聯系;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本質是事物內在的、相對穩定的方面,現象是事物外在的、活動易變的方面。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構成。本質是現象的本質,隱藏在現象背后并表現在現象之中;現象是本質的現象,是本質的外部表現。本質決定現象,現象依賴本質。本質和現象之間總是存在著差別和矛盾。本質要靠思維才能把握,現象用感官即能感知。
1.原來的品級。
1.自己的種族。
1.原主。
2.該主人。
3.舊時家人對別人稱其主子。
4.本人,當事人。
5.過去白族地區供奉的村社之神,被認為是保護本境之主,稱為"本主"≤多是神話﹑傳說﹑歷史中的著名人物。參閱《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
①本人~一會兒就來,你問他得了。②失物的所有者物歸~ㄧ這輛招領的自行車,~還沒來取。
1.謂本族的世系。
1.指糧食﹑布帛等基本生活資料。
①把成沓的紙裝訂在一起而成的東西;冊子筆記~ㄧ改~(評改作業)。②版本這兩個~都是宋本。③指某些證件考~(通過考試取得駕駛執照或其他合格證書)。
一個字通行的寫法與原來的寫法不同,原來的寫法就稱為本字,如‘掰’的本字是‘擘’,‘搬’的本字是‘般’,‘喝’(喝酒)的本字是‘歜’。
1.本來就,一向是。
1.猶祖籍。
2.本宗族。
1.即奏本。
1.根源﹑根由。
1.原來的刑罰。
2.本人罪行。
1.根本事務。
1.原來的座位。
俗稱石炭酸”。化學式c6h5oh。無色有特殊氣味的晶體。能被空氣氧化成粉紅色。有毒。有腐蝕性。其水溶液與三氯化鐵溶液作用顯紫色。一般由煤焦油分離,或由苯經氯苯水解法、苯磺酸鈉堿熔法制得。可用以制水楊酸、苦味酸,也是合成染料、農藥、樹脂等的原料。醫藥上作消毒防腐劑。
1.物品提出精華后剩下的東西。
2.理學家亦以指人欲私念。
1.在同一塊土地上輪栽作物的種類和次序。
2.當口;機會。
3.指某種作物收割以后的土壤。
1.農作物收割后殘留在地里的根莖。
1.喝茶用的杯盞。亦泛指喝水的杯子。
1.唐封演《封氏聞見記.飲茶》"御史大夫李季卿宣慰江南……鴻漸身衣野服,隨茶具而入,既坐,教攤如伯熊故事,李公心鄙之。茶畢,命奴子取錢三十文,酬茶博士。"后世因以稱賣茶人或茶坊伙計為"茶博士"。
1.對少女的昵稱。
1.煎茶用的釜。
1.調制飲料用的小匙。
1.茶托子。形如船,故名。
1.茶湯壺。一種金屬制,有兩層壁,四圍灌水,在中間著火的燒水壺。亦泛指燒水壺。
日本飲茶藝術。通過沏茶、飲茶的一整套方式,增進友誼、養心修德、學習禮法。講究待客和睦親密、相互尊敬,茶室的環境幽雅清靜,室內有插花及書、畫等高雅擺設。茶的濃淡、茶水質地、煮茶水溫及茶具等也十分講究。
1.茶水和點心。
1.指飲食。
1.茶館。
1.舊稱供茶水﹑打雜差的工役。
1.亦作"茶皷"。
2.佛教語。禪寺法堂西北角設置此鼓,集僧用茶湯時用。
1.見"茶鼓"。
1.赤黃而略帶黑的顏色。
1.盛茶水的壺。
1.栽茶的農戶。亦指茶商。
1.特指山茶花。
2.指茶樹或油茶樹的花。
散文。楊朔作。1961年發表。作品贊美茶花的美麗姿色和頑強生命力,也贊美勞動者美的創造和祖國欣欣向榮的氣象。采用借景抒情、詠物言志的手法,意境優美,文辭絢麗。
劇本。法國小仲馬作于1848年。巴黎名妓瑪格麗特為青年阿芒的真摯愛情所感動,毅然離開社交生活,與阿芒同居鄉間。阿芒之父責備瑪格麗特毀了兒子的前程,瑪格麗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舊業。阿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場合當眾羞辱她。瑪格麗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阿芒讀了瑪格麗特的遺書,方知真相,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