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梵語的略譯。最早見于古印度頌詩《梨俱吠陀》﹐相傳原為南亞次大陸土著名稱。自雅利安人征服印度后﹐凡遇惡人惡事﹐皆稱羅剎﹐遂成惡鬼名。
2.古國名。在婆利國東。
3.俄羅斯在清代的舊譯。
4.羅剎江的省稱。
1.經籍義理的解說。
1.漢唐以來帝王為講論經史而特設的御前講席。宋代始稱經筵,置講官以翰林學士或其他官員充任或兼任。宋代以每年二月至端午節(jié)﹑八月至冬至節(jié)為講期,逢單日入侍,輪流講讀。元﹑明﹑清三代沿襲此制,而明代尤為重視。除皇帝外,太子出閣后,亦有講筵之設。清制,經筵講官,為大臣兼銜,于仲秋仲春之日進講。
1.過目。
①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他對嫁接果樹有豐富的~。②經歷①;體驗這樣的事,我從來沒~過。
①從個人狹隘經驗出發(fā)的思想作風。主要特點是只要感性經驗,不要理性認識;拘泥于局部經驗,把自己的一孔之見和一得之功夸大為普通真理,在實踐活動中常表現為盲目、偏執(zhí)、狹隘、保守。②即經驗論”。
1.指某一固定的行業(yè)。
2.儒家經書的學業(yè)。
1.見"經一事,長一智"。
1.謂經歷一次事情或失誤,可增長一分才智。
1.經書的義理。
2.科舉考試科目之一。宋代以經書中文句為題,應試者作文闡明其義理,故稱。明清沿用而演變成八股文。
1.亦作"經蓺"。
2.儒家經書的統(tǒng)稱。古稱六經為"六藝"。
3.猶經學。
1.見"經藝"。
①籌劃并管理(企業(yè)等)~商業(yè)ㄧ~畜牧業(yè) ㄧ苦心~。②泛指計劃和組織這個展覽會是煞費~的。
1.見"經營慘淡"。
①所有者和經營者相互關系的表現形式。如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在體制改革前,均由國家直接經營,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故稱為國營企業(yè);在體制改革后,則由企業(yè)自主經營,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故稱國有企業(yè)。②經濟單位經營的具體形式。如長年經營或季節(jié)經營,固定經營或流動經營等。
1.經常用度。
2.耐用。
1.經涉遠途。
2.謂作長遠謀劃。
1.稱東漢任末。
1.佛寺中庋藏﹑講論佛經之處。
2.指基督教教會學院。
歐洲中世紀在學院中講授的以解釋基督教教義為內容的哲學,實際上是一種神學體系。由于采用煩瑣的抽象推理的方法,所以也叫煩瑣哲學。
1.指太陰歷月亮經歷一次朔望的標準時間;整月。
1.見"經體贊元"。
1.折疊式的狹長小簿本。舊時多用以記錄備忘事宜。
2.又特指記帳的小折子。
1.也叫梵夾裝。圖書裝訂方式之一。以卷子長幅改作折疊,成為書本形式,前后粘以書面,佛教經典多用此式。它是從卷軸裝演變而來的,因卷軸裝展開和卷起,都很費時,改用經折裝后,較為方便。凡經折裝的書本。都稱"折本"。
1.道教﹑佛教用于經籍﹑符咒的黃色紙張。
1.治國的制度。
2.經理節(jié)制。
1.始于北宋宣和年間的一種附加雜稅。
1.見"經帙"。
1.籌劃治理。
1.亦作"經咒"。
2.某些宗教的經文與咒文。
1.念經的報酬。
1.見"經總制錢"。
1.見"經總制錢"。
1."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并稱,宋代的附加雜稅。前者始于北宋宣和年間,陳遘以發(fā)運使兼經制使督理東南地區(qū)財賦,加征賣酒﹑典賣田宅的牙稅,常賦外的頭子錢,以及其他項目的稅金,稱經制錢。其后翁彥國為總制使,效其法別立名目征稅,稱總制錢。
1.猶言正襟危坐。
1.《五莖》與《六英》的并稱。皆古樂名。
1.粳稻。
1.粳米作的飯。
1.粳稻。
1.泛指莊稼。穄﹐禾屬﹐似黍而不黏﹐也叫糜子。
1.粳稻。
1.粳稻與糯稻。
1.即和氏璧。亦用以喻美好資質。
1.即和氏璧。亦用以泛指美玉。
1."荊釵布裙"之省。
2.用為對己妻的謙稱。
1.荊山。泛指古楚國境內的高山。語出漢王粲《登樓賦》"蔽荊山之高岑。"
2.指荊南地區(qū)。
1.荊枝制作的髻釵。古代貧家婦女常用之。
2.借指貧家婦女。
3.指《荊釵記》。元柯丹丘作。現今流傳者多為明人改本。寫宋王十朋與妻錢玉蓮雙雙拒絕權貴威逼,夫妻忠貞相愛的故事。
南戲劇本。作者不詳。清代有元人柯丹丘作一說。今存本為明人改本。敘錢玉蓮拒絕富豪孫汝權的求婚,寧嫁以荊釵為聘的窮書生王十朋。王中狀元后,因拒絕贅為丞相女婿,被派往潮陽。孫汝權偽造休書,玉蓮投江自殺遇救◇經種種曲折,夫妻團圓。近代許多劇種有此劇目。
1.荊室柴門。謂貧者之居。
1.荊為楚之舊號,略當古荊州地區(qū),在今湖北湖南一帶。
2.木名。古時用為刑杖。
1.猶荊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