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廁所的隱語。
1.堅固。
1.稍粘而較疏松的土壤。
1.謂稱職而能辦事。
1.古官名。掌官用余財。
1.職務的區別。
1.職務的名稱。通常指技術職務的名稱。
1.猶職位。
2.猶任上。指任職之處。
1.猶正當﹐正處于。
1.主管。
1.古指職掌方面之官。
2.古官名。《周禮》夏官所屬有職方氏。唐宋至明清皆于兵部設職方司。北洋政府初期亦設于內務部﹐后廢。
3.猶版圖。泛指國家疆土。
1.周代官名。掌天下地圖與四方職貢。
1.職務上應盡的本分。
2.職務;官職。
3.猶天分。
1.古代按品級授予官吏作俸祿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級分給公田﹐為授職分田之始。隋時已有職分田之稱﹐以后歷代相沿﹐唯授田數量各有增減。職分田于解任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官吏受田佃給農民耕種﹐收取地租。明以后廢除﹐但仍有養廉田﹑莊田等名目。
1.工蜂的別稱。
1.職員和工人。亦單指工人。
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中職工群眾參加企業管理,監督企業行政并進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制度。1956年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后,在中國企業中逐步推行。1986年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對其職權和組織制度等作了規定。代表大會閉幕期間,企業的工會即為常設機構。
見個人股”(191頁)。
1.古代稱藩屬或外國對于朝廷按時的貢納。
1.主持撫養孤兒的職官。
1.猶官職。
2.各級官員的統稱。
1.職掌。
1.關于職務的規章制度。
1.古官名。掌會計。
1.古官名。掌管金﹑玉﹑錫﹑石﹑丹青的檢驗和收藏﹐并掌受士之金罰﹑貨罰。
1.《詩.小雅.十月之交》"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職競由人。"職﹐只;競﹐爭◇遂以"職競"用為專事競逐之意。
2.謂職務繁劇。
1.舊指地位低下的官吏。
1.職官僚屬。
1.猶職銜。
2.書寫官銜和姓名的名帖。亦泛指名刺。
1.任職聽命。
1.謂謹守優良的成法。
2.謂法度﹑準則。猶繩墨。
1.古官名。掌邦賦收入。內﹐"納"的古字。
1.人和事物以及機構所能發揮的作用與功能。
在我國,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負責審判。
1.官吏在職時所得的俸錢。
1.職務范圍以內的權力。
1.有職位的人。
1.指官員的職位和職責。
2.謂執掌方面之任。
3.猶任務。
1.職務;職業。
2.任職。
3.舊時官吏儀仗的一種。即官品牌。
1.執掌具體政務的官吏。
1.寺院中分管各項職務的僧人。
1.猶職權。
職責。也指工作崗位忠于職守|不安職守|擅離職守。
1.職務。
2.主管某職的官員。
3.主管;執掌。
1.指原來的身分和職務。
1.古官名。掌邦賦支出。
1.見"職分田"。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1.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按照不同職務類別和等級支付的工資。結構工資制中的組成部分。隨著職務的變動而變動。多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員中采用。不同職務,體現職責范圍、責任大小和勞動耗費的不同。工資與職務掛鉤,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
1.猶官銜。
2.職位和軍銜。如上校團長﹐團長是職﹐上校是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