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覷當"。
2.照顧,照看。當,助詞。
1.司馬的別稱。
1.連隊中主管裝備﹑物資﹑經費﹑伙食﹑衛生等后勤工作的干部。
1.保管物件的人。
1.明內侍官名,多由宦官擔任。負責燒香等事宜。見《明史.職官志三》。
2.泛指負責燒香的人。
1.主管占候星象的官員。
1.官名。《周禮》秋官之屬。掌五刑之法。見《周禮.秋官.司刑》◇泛指主管法律刑罰的官。
1.官名。《周禮》夏官之屬,主管功賞之事。北周因周制置司勛,掌六勛之事。隋置司勛侍郎,屬吏部。唐宋改為郎中,明清稱稽勛司,清末廢。參閱《唐六典》卷二﹑《清通典.職官二》。
2.指杜牧。牧嘗為司勛員外郎,故稱。
1.明清時縣學教諭的別稱。明葉盛《水東日記》篇目有"蔣司訓"。
2.指擔任司訓之職。
1.謂擔任中書舍人。唐之中書舍人掌管詔令﹑侍從﹑宣旨﹑接納上奏文表等事,故云。
2.宮中女官名。負責傳宣圣旨。
1.謂主管世子學業教育。
2.學官名。隋以后國子監置司業,為監內的副長官,協助祭酒,掌儒學訓導之政。至清末始廢。參閱《通典.職官九》﹑《續通典.職官九》﹑《清通典.職官六》。
3.指唐張籍。張籍仕終國子司業,故稱。
1.主管夜間的報時。
2.借指雞。
1.官名。《周禮.秋官》有司儀,負責接待賓客的禮儀。北齊有司儀署,隋唐因之,屬鴻臚寺,掌兇禮喪葬之事。宋以后不設。明代之司儀主管陳設引奏禮儀,清廢。參閱《通典.職官八》﹑《明史.職官志三》。
2.舉行典禮時報告進行程序的人。
3.謂舉行典禮或大會時報告進行程序。
1.相互應和。
1.猶職能。
1.官名。唐代對駕部的改稱,掌輿馬。屬兵部◇泛指管車乘的官員。
1.掌管刑獄的官員。
2.元刑部設司獄司,明因之。清刑部亦置司獄,掌督獄卒。參閱《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職官志一》﹑《清史稿.職官志一》。
1.即司官。
1.相戲謔。
1.相混。
2.謂親密無間地相處。
3.指嬉戲相鬧。
1.古代西戎稱卜師。
1.胡鬧;搗亂。
1.相纏磨。
2.謂牽纏于心。
1.閉口;無言。
1.猶抵賴。
1.指出身低下者。
1.象聲詞。
1.象聲詞。
1.猶廝役。
1.前后分離,不相銜接。
1.古代供盥洗用的器具。亦寫作廝鑼﹑沙鑼﹑?鑼。
2.糾纏。
1.即廝羅。
1.受人奚落;丟臉。
1.吵鬧。
1.謂親昵;相愛。
1.仆役。
1.即相撲。猶今之摔跤。
1.欺凌,冒犯。
1.相看;觀望。
1.相殺,交戰。
1.舊謂執賤役者居住的房舍。
相守;[kg4]在一起[kg4]夫妻廝守到白頭|與姑娘情同手足長廝守。
1.猶廝仆。
1.互相說長道短。
1.猶廝役。
1.互相抬舉﹑尊敬。
1.頂撞。
1.猶廝役。
1.地位卑微。
1.攢聚。
1.地位低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