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隨便;不馬虎。
1.農歌。
1.田叟。
1.田間的埂子,用以分界并蓄水。
1.農夫。
2.地主。
1.農事。
1.猶田宅。
1.種植五谷。
2.谷物。
1.農人使用的鼓。多用于社祭和催耕。
1.即農官。職掌農事﹑糧稅等。
2.農務官署。
1.泛指莊稼。
2.指谷物。
1.秦末,原齊貴族田橫起事,自立為齊王『朝建立,橫率部屬五百人逃亡海島。高祖召之,橫不欲臣服,于途中自殺。其部屬聞之,悉于島上自殺。事見《史記.田儋列傳》◇以"田橫島"指忠烈之士亡命之處。
1.田橫的部屬。喻指盡忠效死以報知遇之恩的義士。
1.晉時少數民族名。
1.猶農家。
1.亦作"田坑石"。
2.壽山石的一種,產于田坑,色黃,故名田黃,是極珍貴的印石。壽山,在福建省福州市北芙蓉峰下。
見壽山石”(458頁)。
1.田間水溝。
1.田地和財物。
2.農產品。
1.田獵所獲。
1.青蛙。
2.鳥名。形狀略像雞,體形較小,羽毛赤栗色,背部橄欖色,嘴綠褐色,腳赤色。生活在草原和水田里。
1.亦作"田雞炮"。
2.一種載于架子上的小戰炮,形略似蛙,故名。所裝彈藥不多,而炮膛線路甚曲,故又稱"最曲射炮"。
1.農業收益。
1.圩埂,田埂。
1.舊時官府登記田地的簿冊。
1.古時歲末對土谷百神的祭祀。
1.農家。
2.農夫。
1.農婦。
1.農家的樂趣。
1.田舍翁。
1.農家子。
1.唐時太學﹑國子學的假期名稱。因農事忙而放假,故名。
1.農作物。
1.亦作"田閑"。
2.田地里。
3.泛指農村﹑鄉間。
1.農婦。
1.方言。浙江紹興一帶佃戶向田主取得的賃耕權稱為"田腳"。
1.即地約。有關土地使用分配的券書。
1.田地的邊界。多置界石,以標志范圍。
1.據南朝梁吳均《續齊諧記.紫荊樹》載,京兆田真兄弟三人析產,擬破堂前一紫荊樹而三分之,明日,樹即枯死。真大驚,謂諸弟曰"樹本同株,聞將分斫,所以憔顇,是人不如木也。"兄弟感悟,遂合產和好。樹亦復茂◇因以"田荊"為兄弟和好之典實。
1.猶城鄉。
1.田間洼地。
1.見"田徑"。
1.田賽和徑賽的并稱。參見"田賽"﹑"徑賽"。
體育運動的一類。包括走、跑、跳躍、投擲和全能運動等三十多項。通常把以時間計算成績的各種距離的競走和賽跑項目統稱為徑賽;把以高度和遠度計算成績的項目統稱為田賽。田徑運動能發展各種身體素質,增進健康和提高勞動能力,是各項運動的基礎。
1.狩獵用具。
2.農具。
1.田賦以外的附加捐稅。
1.即田嗇夫。
2.農神。
3.泛指農民。
1.同"田夫野老"。
1.田埂。
1.指農業稅。
1.雇農;佃戶。
2.鼓子花的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