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引聚;聚斂。
1.謀議革除﹑裁撤。
1.古刑法中八議之五。謂對有大功之人﹐審議其功勛以減免刑罰。
2.論功。
1.買賣雙方或同業(yè)共同議定貨品購買數(shù)量或價格。
1.古刑法八議之一。謂對皇帝的故交舊友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
1.言官﹔諫官。
1.古刑法八議之一。對顯貴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
1.見"茵陳"。
1.香名。相傳產(chǎn)于西域。
1.氤氳。氣彌漫貌。
1.茵和鼎是寢食之具。亦借指起居飲食。
1.亦作"茵憑"。
2.車蓐與車軾。
1.車蓐和車軾。
1.《梁書.儒林傳.范縝》"﹝范縝曰﹞人之生譬如一樹花,同發(fā)一枝,俱開一蒂,隨風而墮,自有拂簾幌墜于茵席之上,自有關(guān)籬墻落于糞混之側(cè)。"后因以"茵溷"比喻人的好壞不同的際遇。
1.帳帷。
1.見"茵馮"。
1.指寢食。
1.見"茵褥"。
1.亦作"茵蓐"。
2.床墊子。
1.車蓐與車軾。
1.亦作"茵席"。
2.褥墊;草席。
1.指侍奉的近臣。
1.莞草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六.茵蕷》。
1.(蔭今讀yīn)遮蔽;隱蔽。
2.庇蔭。
1.猶蔭敘。謂因先世蔭庇補官。
1.先輩遺下的德澤。
1.有世蔭的門第。
1.猶蔭敘。謂因先世蔭庇被征調(diào)任官。
1.舊指因先代的功勛而受封。
1.謂自附于豪強之家以求蔭庇。
1.猶蔭庇。
1.陰干。置物于通風而不直接承受陽光處,使?jié)u漸干燥。
1.憑上代功勛而獲得的官職。
1.中國封建社會中官僚﹑貴族﹑地主﹑豪紳依仗特權(quán)和勢力控制的一部分戶口。東漢時的奴客﹑僮客,魏晉時的佃客,唐中葉以后的莊客,都屬蔭戶。
1.因先輩功勛而得的官籍。
1.即蔭生。
1.即蔭生。
1.猶蔭籍。
1.地窖。
1.沒有曬著太陽而涼爽。
1.因受長輩蔭庇而擁有權(quán)勢。
1.謂陽光照射不到的陰暗屋舍,如窯洞﹑地窖之類。
1.子弟承蔭而被授以官職。
1.根據(jù)先輩的功勞﹑地位許其子孫贖罪。
1.枝葉繁盛貌。
2.指枝葉茂密之處。
1.蔭室。
1.襲承先輩相應的爵位。
1.蔭庇。
1.見"蔭敘"。
1.亦作"蔭序"。
2.謂因受先世的蔭庇而敘錄為官。
1.蔭勢。謂仗他人庇護而獲得的權(quán)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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