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竊取政權。
1.稱妓女結拜成的姊妹。
1.奉命捉拿罪犯的拘牌。
2.盾的一種。用白楊木或輕松木制作。戰時挽于左手,用以抵御敵箭。見明茅元儀《武備志.軍資乘.手牌》。
1.手擲的炸藥包。
1.猶手足胼胝。
1.書札。
2.書信用語。用于具名之后,表示親手陳述。
1.舊時指賭博或抓彩時的運氣。
單手發射的短槍。主要用于近距離戰斗,通常在50米內有良好的殺傷效應。手槍按結構分,有轉輪手槍和自動手槍。前者是一種帶有多彈膛轉輪的手槍;后者是一種利用火藥燃氣能量實現再次裝彈入膛的手槍。
1.手藝高妙。
1.謂手快眼明。
1.作事勤快。
1.僧尼所用的手持打擊樂器。
1.球類運動之一種。亦指手球運動使用的球,形狀像足球,但比足球小。比賽時分兩隊,相互攻守。每隊七人(包括守門員一人),用手將球射入對方球門為得分。另有十一人制手球,利用足球場地和球門進行。
1.手中乏力。
1.古代五品以下官員所用儀仗,持以障日。
1.指某人統治﹑管理或當家的時期。
1.手指。
1.手指。
1.謂做事不熟練⊥"手熟"相對。
1.宋神宗熙寧七年呂惠卿執政時所建立的令民自報田地財產的辦法。
1.用手作的表示意思的各種姿勢。
2.彈琴的手法。
3.手面;氣派。
1.手語的一種。參見"手語"。
1.即首飾。
1.親手寫的字;筆跡。
2.親筆寫的書信﹑詩文等。
3.親手作書;親筆書寫。
1.親手書寫奏章。
2.親筆陳奏。
3.親筆書寫。
1.謂久習其事,手藝純熟。
1.外科醫師用刀和其他器械治療某些疾病的方法。如切除病灶或修復身體上的缺損,以恢復或改善身體的功能。
2.手段;方法。
1.下圍棋。
1.套在手上御寒或保護手的物品。用棉紗﹑毛線﹑皮革等制成。
1.隨身攜帶裝輕便東西的拎包。
1.見"手機關"。
1.旅行時裝隨身用品的有提把的箱子。
1.親手題識。
1.親手寫的字條。
1.方言。手段。
1.親身,切身。
2.指近在身邊,伸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3.謂手中所有。指個人經濟狀況。
4.正在進行,或正在進行的。
1.手邊缺錢的婉轉說法。
1.舊指一種在手頭上大家都這么寫而在書本上卻并不這么印的字。一九三五年初,文化教育界人士及部分期刊曾發起推行手頭字運動,并發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個字。
1.用人力推動的獨輪或雙輪小車。
1.見"手文"。
1.宋時一種可用以擊人﹑防身的手杖。
1.謂手里一點武器都沒有。
1.猶手無寸刃。
1.雙手沒有捆縛住雞的力氣。形容文弱。
手不停地舞動,腳不停地跳躍。形容極其高興這個好消息使大家歡喜得手舞足蹈。
1.百戲雜技的一種。
2.方言。把戲;花招。
1.管轄下,領屬下。
2.猶手頭。
3.下手的時候。
1.慈母為子女縫衣的線。借指母愛。語本唐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
1.舊時看相的一種。以看手紋預言吉兇。
1.親手書寫。
1.文字或拼音字母的手寫形式。區別于"印刷體"。過去印刷體與手寫體差別較大。今則新字形印刷體與手寫體基本上一致;手寫體拼音字母亦與印刷體拼音字母漸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