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弄巧成拙"。
1.銓選官吏的簿籍。
1.鹽人才。
1.挑選合適的人材。
2.選擇適用的材料或素材。
1.官名。主銓選官吏事。
1.鹽人才的奏稿。
1.選擇派遣。
1.亦作"?場"。
2.科舉考試的試場。
3.從一部戲劇中挑選出的某一場。
1.精選出來的兵車。
1.鹽任用。
1.選用詞語。
1.挑選賢德者。
1.選擇刊登。
1.遼時契丹族語,指主獄官。見《遼史.國語解》。
1.舊謂候補官員等待遷調。
2.鹽抽調。
1.推薦官吏的公文。
2.委任。
1.挑選確定。
1.挑選衡量。
1.從一部戲曲中選出的某一片段。
1.怯懦不前。選,通"巽"。
1.鹽官吏的法規。
1.競選經費。
1.古代指挑選精銳的士兵組成的突擊隊。
2.指某種事物的先驅。
1.唐代天然禪師初習儒,將入長安應舉,途逢禪僧,謂選官不如"選佛","今江西馬大師出世,是選佛之場,仁者可往。"天然改變初衷,出家習禪◇因以"選佛場"指開堂﹑設戒﹑度僧之地。亦泛指佛寺。
1.謂選出賢良之人,付以重任。
1.見"選色征歌"。
1.鹽人才的標準。
1.古時為帝王在民間挑選宮女。
1.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生員的一種。明代在歲貢之外考選學行兼優者充貢,稱選貢。
1.選擇購買。
1.挑選雇用。
1.古代稱主管銓選的官,指吏部。
2.指聽候吏部選任官職。
1.升官圖。
即選帝侯”。神圣羅馬帝國中有權參與選舉皇帝的諸侯。1356年正式確定七大諸侯有此特權◇來選侯有所變更,選侯數目也有增加。選侯制削弱了皇權,加劇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1.選擇婚姻對象。昏,通"婚"。
1.集中鹽。
2.選錄一個人或若干人的著作而成的集子。
1.挑選并輯錄。亦指選輯成的書。
1.猶選簿。
1.謂以數計。
1.指放蕩的生活方式。語本唐李白《宮中行樂詞》之二"選妓隨雕輦,征歌出洞房。"
1.古代負責銓選舉士的人。
2.舊時稱選集科場墨卷八股文章的人。
3.指選編文集的人。
1.挑選;選擇。
1.謂選才建國。
1.唐時,地方向朝廷薦送候選官員的考查報告。
1.選編文章的酬金。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選擇特定的公民擔任國家代表機關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是實現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的一種重要方式。具體辦法由各國選舉法規定。②政黨、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成員選擇其各級領導人的行為。
選舉他人擔任特定職務的權利。在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齊全;齊備。
1.指在吏部任職的人。
1.勞動時共同出力的呼聲。
2.泛指各種事物發出的聲音。
1.指對于漢許慎《說文解字》的研究和著作。如清張炳翔編的《許學叢書》﹑許頌鼎許溎祥合編的《許學叢刻》﹑黎徑誥著的《許學考》等。